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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我意识的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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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种认识,就是自己认识自己,苏格拉底也讲认识你自己。但是认识可能是一种自欺,可能会掉进一个陷阱。你认识不到你自己,但是你又没有办法,你只能够掉进这个陷阱里面,这里就是自我意识的内在矛盾性。

刚才我们讲了,什么是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作对象来看的意识。什么是对象意识呢?对象意识就是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的意识。只要你能意识到对象,你就已经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了,你就已经把自己将心比心或者是用拟人的手法把对象当作自己来设想了,那样你才能形成对象。我们前面讲了很多例子,比如隐喻、移情都是这样的,我们只有通过这些方式来认识世界,否则这个世界就是认识不了的自在之物。因此,真正的自我意识和真正的对象意识本来就是一回事。自我只有当它是对象而不是自我的时候,它才是自我;自我在我把它当对象来看的时候,它才是真正的自我。如果我不把自己当对象看,那我自己想想我是谁?那是想不出来的。我必须把自己当对象,或者设置一个对象、一面镜子,才能在里面清楚地看到我自己。反过来,对象只有当它不是对象而是自我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对象。对象如果不是自我,它如果跟自我没有关系,那就只能像康德说的那样是一个自在之物。我们所有能看到的,都是我们自己造成的,经过了“我化”的;而我们看不到的,那个背后的东西才是对象。那个对象既然看不到,它就是一个自在之物了,就是认识不到的东西了。而那个对象你也没有办法确定它是不是有——你看不到,你怎么知道它有没有呢?你说这个现象的背后有一个自在之物,但是你又不认识,那你如何能够确定它呢?你所能够确定的就是这个现象。

康德在这方面倒是讲出来一些道理。就是所有我意识到的对象都是我的对象,我已经把它“我化”了,我已经把它变成我的了;不能变成我的,那就还不是我的对象。所以康德所意想的自我本身,在自我的认识活动背后有一个支撑者、一个实体,那个实体只能是没有任何内容的自在之物,而认识的对象本身也只能是没有任何性质的抽象的自在之物。在康德那里有两个自在之物:一个是自在之我;一个是自在的对象。这两端是不可认识的,只有中间是可以认识的。自在之物刺激我们的感官,产生出一大堆感觉印象;然后我们用自己一整套的范畴来把握它们,把它们整理出来,形成了我们的知识以及我们的知识对象。对象本身在哪里?是个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自我本身是个什么样子?我们也不知道。这两个自在之物的中间向我们显现出来的东西,才是我们的知识、对象,才是我们能够认识的,而两端则不可认识。如果你把中间的显现过程从两端全部抽掉,我们就不知道两端是什么东西了。这种态度当然很老实,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就说不知道就可以了。但这也太笨了,你划分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为什么不能跨过去呢?为什么一定要限定自己呢?康德的道理就在于,他崇拜的还是形式逻辑,就是不能有矛盾,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知道就知道,不知道就不知道,不能自欺。一个坚持形式逻辑不矛盾律的人是一个认真的、不愿意自欺的人,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就把它摆在那里,叫作不可认识的自在之物,那就行了。他在这里展示出了他的无私与真诚。

一个坚持形式逻辑的人是一个不想自欺的人,说明自欺是违背形式逻辑的。从逻辑上看,自欺应当是不可能发生的。怎么可能发生自欺这种事情?人怎么可能自欺呢?要么你不知道,那就不是自欺,那就是被骗;要么你知道,那也产生不了自欺,那就是你在装糊涂。但是,自我意识的确就是这样一种自欺。自我意识就是把那个不是对象的自我当作对象,把那个不是自我的对象当作自我。明明知道那个对象不是自我,但还是要把它当作自我来看,要对它移情、拟人化、隐喻……明明知道不是,还要把它当作是,这就是自欺。从逻辑上自欺是不可能的、经不起推敲的,但事实上自欺每天都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生。

自欺是很常用的一种说法,如果我们说这个人喜欢自欺,那就是说他经常用各种办法来麻醉自己。他抱定一个幻想,每天都生活在幻想之中,生活似乎就有了意义。或者用麻将、酒精、性、毒品来麻醉自己,让自己忘掉一切烦恼。这不就是自欺吗?他明明知道这些都是虚假的、无济于事的,但是他自暴自弃,宁可让这些来蒙蔽自己,放弃自己清醒的判断,自己为自己找借口。还有的人把自己的人格寄存于某个权威,认为自己是渺小的,只有某个权威才能够代表自己,才是他的最终归宿,从而把自己变成听命于某个权威的工具。其实他也知道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他并非工具,而是自由的,但他在逃避自由。所有这些都是他有意识地、故意做出来的,但是他给自己推脱责任,好像那是一种外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支配他。有人就怪罪于自己的命,认为是命运把自己变成这样了。我们称这类人过着自欺欺人的生活。首先是自欺,然后通过另一种方式来欺人,欺骗自己又欺骗别人。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不合逻辑的事情,逻辑在生活空间其实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理论中用到逻辑,但是在生活中理论往往是不奏效的。歌德说,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长青。我们不能过分相信逻辑。

但是,这样一种不合逻辑的生活,很少有人把它归于人的本性——人性的劣根性。鲁迅经常批判中国人的国民劣根性,实际上,人性本身就有劣根性,那是摆脱不了的。鲁迅还相信所有人的劣根性都是可以克服的,有一天可以变得好起来。但是对于人性的劣根性来说,它是没有办法克服的,它就是自我意识的本质结构。人有自我意识,自我意识就带有自欺性,或者人在骨子里头就是一种自欺的动物。前面我们讲了,有人类学家定义,人是一种会欺骗的、会伪装的动物,没有哪个动物可以像人一样会欺骗、会伪装。所有的动物都搞不过人,因为人最会欺骗(大笑)。人也可以把这种欺骗带到社会中来,可以欺骗别的人。所以在人类的社会历史中,尔虞我诈是免不了的。人只要有理性,他就会欺骗自然,从而就可以欺骗人,而最后,他也可以用这一套来欺骗自己,这就是自欺。

所以,自我意识本身就是一个自欺的结构。人总是要假装相信某些东西,不光是那些吸毒的、酗酒的,每个正常人都是如此。为什么呢?因为他只有把自我当作对象看,他才有真正的自我,而且只有把对象当作自我来看,他才有真正的对象。把自己当作对象看,但自己不是对象;把对象当自己看,但对象也不是自己。总之,他和对象是有区别的,但他又要相信两者没有区别,这不就是假装的相信吗?反过来,他在这样相信的时候,又努力要在两者之间划出界线,切断两者的联系,相信对象与我无关,我与对象也无关,这更是双重的假装相信、双重的自欺了。他自己知道,在他面前、在他之外的那个他对之无可奈何的对象,其实是可以由自己决定的,他是有能力为它承担责任的,但是他往往把这个责任推到对象上去,他不敢自己承担责任。为什么不敢自己承担责任?也是因为他只有把对象当作自我,自我才能够落到实处,他才能够安心。他把责任推到对象上面,比如说这是上面让他做的,只有这样才能安心。上面是谁?上面是他的主心骨,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所。他自己不能安身立命,他需要一个上面让他安身立命。他把对象当作自我看,他把自我的意志都放弃了,交给另一个意志了,另一个对象的意志就是他的意志。

西方的基督教也是这样,把人的一切都交给上帝了,上帝代表他,他才有安身立命之所。否则,他自己都不可靠,他感到极大的空虚、无奈,没有一个人可以寄托、可以相信、可以信赖,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他就会感觉到一个抽象的、孤零零的自我,以及失去了一切对象的恐慌。所以,西方哲学家们提出,人都有一种逃避自由、逃避自我的本能。美国的哲学家弗洛姆写了一本书叫《逃避自由》。汉娜·阿伦特也对这一点做了揭示:纳粹刽子手艾希曼在受到审判时为自己辩护说,他所干的事情都是上边的命令,他很坦然,觉得自己没干什么了不得的坏事,上边要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他不过是尽职尽责而已,所以他没有罪。要说死了几百万无辜的犹太人都是由一个毫无责任能力的小人物干的,怎么说得过去?如何解释这种现象?汉娜· 阿伦特把这种现象称为“平庸的恶”——并不是说这种恶本身是普普通通的,而是说干出这种滔天罪恶的人其实是很普通的,并不是什么大恶人;不是说他怀有一种罪大恶极的邪恶念头,他可能就是很平庸的上班族,他只希望你别把他当人了,就把他当作一个工具就行了,他就起一个工具的作用,完成上面交给的任务就可以了。但是后果他从来不考虑,他的所作所为是否违背了人性他不考虑,那不是他的事,那是上司的事,因为他已经没有自我了,一切都有他的元首为他负责。这是在自我意识里面所埋藏的劣根性,这是需要反思的,只有在反思中才能警惕。这个我们后面还要讲到。这是自我意识劣根性的一面。

自我意识的自身矛盾性,不仅仅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劣根性。说它是劣根性,是从它的恶劣后果来看的。基督教认为,人的劣根性就是他的原罪,每个人都有罪,因为人有了自我意识,他就有可能犯罪。为什么说自我意识是一种劣根性?它相当于基督教的原罪。人吃了智慧之果,有了自我意识,眼明心亮了,他就可以有意识地犯罪了。人有了自由意志,他就可以选择,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坏事,而做坏事的可能性是摆脱不了的,因为他是自由的,这就是人的原罪。所以自我意识有它的劣根性,这是摆脱不了的。由于自我意识的客观结构,只要是个人,只要有理性,就有这样一方面,它深深地植根于自我意识中。人们经常把这种现象看成是一种错误,或者是一种意志薄弱的后果,但是这种观点比较表面。它不是一种错误,它是一种罪,人性的结构里面包含这样一种罪的可能。

但是自我意识另一方面的意义我们也要看到。刚刚我们讲的是劣根性的一方面,但自我意识除了有它的劣根性以外,还有正面的含义。不要把自我意识看得太理想,也不要把它看得太黑暗,它有它的正面含义,这个正面含义只有在超出形式逻辑以及日常思维之上才能看得出来。如果还是局限于形式逻辑和日常思维方面,那么你就不得不在两难之间做选择:要么是做一个好人——怎样才能做一个好人呢?要想做个好人,你就什么也不干,就清心寡欲,到大自然里去,与大自然融为一体,不跟人打交道,那你就是一个好人,就能保持自我的善良,就像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一样。要么,你就做一个有丰富自我意识的人,投入到生活的激流之中。但是这样你就必须牺牲自我的独立性,受到命运的支配,命运把你裹挟在其中,让你干坏事,你不干也得干。在两难之中究竟如何选择?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况。

我们刚才讲了自我意识有两种选择,看你倾向于哪一种。一种就是坚持自我的独立性,这有点类似于老庄,老庄想要离开社会到大自然里面去生活,什么也不干,无为。老子讲“无为而无不为”,你无为,那就是什么都可以为了,但是那个“为”已经不是你的“为”了,而是大自然的“为”。自然界自己会为,你跟着它就行了。到头来,追究下来,你没有任何责任,你的双手是干干净净的。就像韩少功在《马桥词典》里面讲的,那个隐居者马鸣住在村子后面的山上,不食人间烟火,靠吃蚯蚓等过活,经过了合作社,经过了“人民公社”,经过了“文化大革命”,到最后,整个村子里面所有的人都有罪,就他的手是干净的,因为他什么也没有干,他只吃蚯蚓。这样一种隐居者,远离了人的社会生活,已经不把人当人了,人的所有的作为都被取消了。一个社会如果对这样的人还羡慕不已,只能说明这个社会已经退回到与动物相邻了。

另外一种呢,就是儒家的,就是放弃自己的独立性,以前叫治国平天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后来叫投身于轰轰烈烈的人民革命运动之中。我们经常讲,不要躲在象牙塔里自命清高,要投身于社会运动中,这样才会有一个丰富的内容和充实的人生。儒家强调这个,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但代价就是要牺牲你的自我,把你的“小我”变成“大我”。道家是坚持自己的独立性的,但是这个独立性是空的。你如果不坚持独立性,就要服从社会对你的召唤,投身到社会历史的潮流中,那你就要受到命运的支配。所以自我独立性一旦失去它的内容就没有了意义,绝大多数人能选择的只是后者,只能投身于生活。投身于生活,当然就讲到了儒家,不光是儒家,也就是一般的常人吧,常人就要养家糊口,要生产粮食,要干活。道家的生活,一般人是不主张的,也没有条件主张。除非是衣食无忧了,你才能过;衣食还成问题,你就守不住道家的那种独立性,哪怕是讨饭,也得让人家给。所以,要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也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人都能够做到的。比如一个人带着一笔财富到深山中去,像韩少功那样租一块地,雇几个农民帮着养猪种粮,那就可以自给自足。一般情况下人们还是选择后者,投身于生产劳动、赚钱做生意、和人打交道,然后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如此而已。要是志向更高端一点呢,就是治国平天下,为国家谋划。绝大部分人选择的还是后面这种方式,就是宁可牺牲自我的独立性,也要紧紧抓住人生的内容。他们认为这是人生的一种选择,其实根本没有什么选择,只不过是被抛入了自己的命运中。

但这种自我意识的选择也带有很大风险,它可能是自我否定的。假如一个人发现他当年所看重并全身心投入的事业到头来一钱不值,甚至是人类的一场灾难,那该怎么办?如何评价?一种最廉价、最轻松的解脱就是:“我上了某某的当!”在逻辑上他的确没有错,他认为他是被骗的,他的行为都可以由骗他的人负责,不由他自己负责。但是他不反思的话,就很难解释当年大家为什么都纷纷争着上这个当,生怕自己落后了一步,而使自己的人生失去了意义。我想每个人年轻的时候都会想要自己的人生过得有意义,我们当年就是这样的,那个时候觉得“文化大革命”开始了,终于来了一个机会,我们都很兴奋。我们生得太晚了,没有赶上抗日战争,没有赶上解放战争,也没赶上抗美援朝,我们现在赶上“文化大革命”了,终于使我们的人生有了意义。这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反思,当年为什么做这种选择?选择后面是否还有一层隐秘的选择?这就不是单凭形式逻辑可以看得出来的了。形式逻辑是直来直去的,在一个平面上推理。但是要看出更深层次的理由和选择,就需要一点辩证法。比如当年如果我不加入这样一场运动,我就成了落后分子,那就有点恐惧了,那就叫作“我的政治生命完了”。当时认为“政治生命”比肉体生命更重要。如果所有人都在干一件事情,你一个人被排除在外,那你就被打入了另册,你就一钱不值了。所以人人都要争先加入群众运动的洪流之中,其实后面是一种恐惧感,尽管我们表现得非常勇敢,甚至英勇,但背后是一种怯懦。形式逻辑只管一次选择,就把它当作一切推理的前提了,而不管这个选择后面是否还有深层次的选择。我认为这是我选择的,我就是自由的,但是自由后面还有不自由、不得已的部分。我们今天回忆起来可以说,在当时那种情况之下,一个积极对待生活的青年不那样选择几乎是不可能的。为什么不可能?情势所迫啊!就是背后还有一层隐秘的恐惧。

形式逻辑的眼光是比较表面的,没有考虑到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是自相矛盾的。我选择放弃自己的自由意志,服从于某个伟大的自由意志,把他的意志当作我自己的意志,好像这是我的自由选择,但实际上这是不自由的,或者说我是自由地选择了不自由。这就是一种自相矛盾性。这就是自由意志的自我否定性。为什么有“逃避自由”这一说?自由不是谁都趋之若鹜吗?但从自由的本性,也就是自我否定性来看,逃避自由很好理解,它就是追求自由的一种方式,追求表面的自由而错失了深层次的自由,最终是自由地使自己陷入了不自由。如果没有辩证法的训练,单凭形式逻辑的眼光看,就只能看到自我意识的自欺的后果,却把握不住这种自欺的根源。我知道有的人已经反省了,认为那个时候我们不仅被欺骗,同时也是自欺,我们故意让自己以为自己在从事一项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但是自欺的根源在哪里呢?如果仅仅是别人骗了我们,那么我们从中吸取的教训就只不过是下次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甚至根本就不能相信别人,只能相信自己。但这仍然是靠不住的,因为如果恰好是自己在欺骗自己,过于相信自己不还是要上当受骗吗?你只树立起了对外界的警惕性,但是否还应该树立起对自身的警惕性呢?可是,更为麻烦的是,如果我们连自己都不相信了,那我们还能够做成任何事业吗?实际上,我们这一代里目前还保持某种事业心和信念的人已经很少了,这的确与我们受到过太多的挫折和欺骗有关。年轻人把他们这个时代称为“小时代”,其实我们这些从“大时代”过来的人也有同感。

在这种根本性的矛盾面前,如果我们只是停留在形式逻辑或者日常思维的层次,或者用黑格尔的话说,停留在“知性思维”的水平,而不提升到理性思维或辩证思维上来,最后我们只能怨天尤人,悲叹命运捉弄了我们。要么我们就只有寻求某种更高的精神拯救——归于宗教,觉得只有上帝,只有一个高高在上的神,才可以拯救我们。我们不相信自己,我们相信一个更高的神。而我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我们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把自己抛给某个神,又要超越这种日常思维或者知性思维,那就要达到一种理性的、辩证的思维。理性思维是具有一种辩证性的,只有达到辩证理性的人才能把握和承担自己的命运,不需要求助于某一个神,也不需要怪罪于某一个人。

什么是辩证理性?我所理解的辩证理性就是,首先揭示自身的矛盾,然后通过矛盾的冲突和解决矛盾的努力来激发起人的主体能动性,在这个过程中使自己从低层次提升到更高的层次。所以对自我意识来说,就是要不止一次地把握自己。要把握自己,就需要辩证的眼光,这不是一次性的、一劳永逸的,而是像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里所描述的那样,人的精神现象走着一条不断的自我怀疑与自我反思之路。知性也有反思,但是知性的反思是一次性的,反思到某个前提就停住了,就以此为根据来规定其他的东西了。我们前面讲到的“吾日三省吾身”那种中国传统的反省就是一次性的,所反思到的那个东西就是我们固定的天性、天命,是由古代的圣贤给我们规定好了的,我们只要按照那样做就行了。这就是一次性的反思,反思到当初的一次选择,就不再怀疑了,就止步不前了。对于知性来说,它能够想得起来的就是一切事情的最初的出发点,就是人生的起点,它教你怎么做人,把你教会了,你就这样做人了。你如果要反思你的人生,只要反思到这样一个起点就行了。但是这个起点本身是不容反思的,它就是你的固定的起点,你的不可违抗的天命。至于这个起点后面还有没有更深的东西,或者还有没有另外的不同的起点,这是不能反思的,否则你就要准备挨骂挨批了。

我们经常把自己的人生起点归到自己幼年时代所受的教育,某某组织或者某某老师或者某某亲人从小对自己的谆谆教导,带着深情和怀念。当然自己当初也是有选择的,不过这个选择是“乖”,是听话,是“做个好孩子”。小孩子也有不听话的时候,但是在老师、家长的教导之下,有时甚至是体罚之下,懂得了要乖要听话,这就是第一次选择。这些教导不是都没有道理,但是这些道理都是自己内心未经反思的,只是在缺乏反思的幼年时代被灌输进了头脑里面来,而且根深蒂固。但是一个具有辩证理性的人,一般是成人,他在某个阶段就会对这些天经地义的教条产生怀疑,甚至要从头来过。笛卡尔就是这样,他说一个人一生中必须至少有一次,把所有从小接受的教条,包括宗教的教义以及神学院的功课,全部倾倒出来,一个个地检查一下,把自己的独立思考从那些道理里面剥离出来。哪怕他长期是认同这些道理的,甚至将它们看作自己安身立命之本,但这些东西并不是由他自己合理地得出来的,而是由别人准备好,然后灌输给自己的。他自己的自我和这个已经成为对象的自我毕竟不是一回事,他可以检查、反思、怀疑它,当检查的结果他不认可时,他就可以抛弃它。

知性的思维方式就只知道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而辩证的理性却知道,当我是一个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不是这个东西了。为什么呢?因为它是由我自己“是”起来的。要把这个“是”当作一个动词来理解。当我是一个东西的时候,是我自己“是”起来的,是我自己要成为的;既然是我自己要成为的,那我就也可以不是它,我就可以不成为它,而且我还可以批评它。辩证的理性尽管具有批判性,但是它并没有先见之明,不可能事先具有批判性。即使它具有先见之明,它也不可能避免犯错误,它也只能在犯错误中反思错误从而纠正错误、少犯错误。辩证的理性不像知性那样呆板,非黑即白,它可以犯错误,但是它的长处就在于它可以反思错误。

被抛入错误及荒谬之中,这是一般人躲不开的,但是自我意识强的人不会安于自己的被抛,他不会停留于伤感和叹息,而是奋起切断自己和对象之间的联系,冲进虚无里面,否定过往的一切。冲进虚无是有目的的,不是一切都没有价值。目的是什么?是超越当下的现实,站到一个更高的高度,来反思和批判这个现实,来重新寻求一条出路,来改造和重建自己的对象世界。这个对象世界,尽管是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加于他的,但既然他参与其中,他事后会知道那也是他自己建立起来的,他必须为自己的作为承担责任。这个时候他就可以反击它、改进它、重建它。而这样一种奋起也恰好是基于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这就是自我意识的矛盾结构的正面意义。反面的意义是它的上述劣根性,它导致了自欺、推脱责任、逃避自由;正面意义就是它能够激发人的能动性,让人突出重围。

所以,当自我意识要逃出自身的矛盾、逃避自由,要找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安身立命之所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是充满了矛盾,而内心却不知道。他以为自己的内心没有矛盾,是他自己一厢情愿,完全放弃自我。那些红卫兵小将,开始都是很纯洁的,他们争相表忠心,想要做乖孩子、纯洁的青年,甚至为了要实现一个“拯救”民族、“拯救”全人类的理想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恰好与他们的真心背道而驰,而且越是乖的纯洁的青少年越是恐怖,因为他全心全意地投入,他可以把所有的东西都抛弃,人性、父母、亲情、爱情都可以不要,他纯洁到把自己的全部都献了出去。当然,这在一开始是免不了的。“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多的青少年都投入进来了呢?那样的整齐,说明我们那个时候被教育得十分整齐。这在今天还可以看出来,我们这一代人的思想还是比较整齐的,大家都是同一个观点,至少思维方式是一样的。自我意识不可能让青少年在一开始就识破人生的真相,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但是它确实能够让那些经历过的人尽早地醒悟过来。当时你还小,你还纯洁嘛,不经过世事,不知道利害,不明白深浅,只要你不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那就已经是万幸了,你只能求助于你的幸运。万一陷进去了,那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认识的人中就有一个,他一时冲动杀了人,当时他认为是杀流氓,后来被判了二十年徒刑,现在出来了。当时他也是非常纯洁的青年,被抓进去以后通过反思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但是人已经死了,救不活了,大错已铸下,他一辈子后悔不已。这就只有依赖于偶然性了。自我意识有这种作用,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自我意识很强,那么事后他可以尽早地醒悟过来,他可以在反思与忏悔中重塑自己的对象和自我,只要他还有时间,只要他还来得及。怕的是那种顽固不化、自以为纯洁高尚的人,一辈子没有悔过之心,死不认账。凡是自己干下的坏事,他们通常都选择性地失明。

人的确离不开他的对象世界,他只有在他的对象中才是他自己,离开这个对象他活都活不了。但是他也的确可以和对象世界不同。他生活在对象世界之中,但是他可以意识到他能够不由这个对象世界任意塑造自己,而是利用这个对象世界由自己来塑造自己,并且也重新塑造自己的对象世界。人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当然,青少年还暂时达不到这个认识,人必须有了一定的阅历以后才能认识到这一点。这个世界的意义不是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我也可以通过我的思考赋予它某种意义,在我自己的眼里,这个世界就可以有所改观,而不是别人描述的那样。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思考来塑造自己的世界,因为这个世界的统一性不是一次就定型了的,不是一种既定的格局,它总是处在不断地流变之中。但是很多人的世界观却是一次就定型了,很多人至今还生活在“文革”之中,他那一套术语就是“文革”的术语,他的思维方式就是“文革”的思维方式,他从来不反思,因为他认为那是他安身立命的地方。但是一个有健全自我意识的人,他的自我意识有一个生长的过程,并不是一开始就注定好了的。一开始就被注定,那就是一个僵死的框架了,那就相当于他的棺材了,一直到死,他都住在里头,无法摆脱出来,只会怨天尤人:不是我不明白,这个世界变化太快。

自我意识的生命就在于,首先在与对象世界的区分和疏离之中划清一个界线:我是我,世界是世界,我有我的主张。其次,在这样一种疏离之中,由它的主体性作为主导,用旧的材料创造出自己新的世界,达到我和世界的统一。从积极的一面来说,自我意识有这样一种能力,它把自己从对象中划开——当然它是我的对象,但是我跟它还是不一样的,我可以评价对象、批判对象、改造对象,使之改观、改变原来的意义。原来是那样解释的,我现在这样解释,跟原来的解释完全不同。材料都是旧的,但是创造出一个新的世界、一种新的逻辑、一套新的生活规律,以及评价生活的一套新的眼光,这个世界就是全新的了,这就是我自己创造的了。虽然我从小受到了它的教育,但是我通过我的自我意识可以跳出来,不让命运来支配我,而是我来支配命运。

相反,像康德那样执着于自我和对象的不可知,虽然他是想避免自我意识的矛盾,但最终仍然无可奈何地陷入了矛盾。他把这两方面隔离开来,一方面是自我,另一方面是对象,双方都是不可认知的,能认知的只是中间这一段表现出来的现象。这听起来非常实在。康德认为,自在之物,你要自以为知道它,那就是自欺了,你知道的其实只不过是现象而已。他不想自欺,他正好想排除自欺,他不想自以为知道那个不可能知道的东西。自在的对象是不可认知的,他不想装作自己可以认知。但是到头来他还是在自欺,因为他其实已经知道了自在之物,却还自以为不知道那些他已经知道的东西。后来对康德进行批判的那些哲学家都指出,康德实际上已经认识到自在之物了,但他却装作不认识,这就还是陷入了自欺。他本来是为了避免说那些过头的话,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要去乱说,但是他知道了还说不知道,这也是一种自欺。这种自欺可以定义为对矛盾的掩盖,它使人心安理得、没有责任,因为不知者无罪。我只为我知道的东西负责,我只为我的动机负责,我不为我的后果负责。康德的道德学说就是唯动机主义:只要我的主观动机是好的,那么在现实经验世界中会产生什么后果,这没有关系,不用去考虑。他以为这样一来就可以把矛盾排除掉了,自己就没有责任了。当然,在现实世界中他还是有责任的,但是他认为在内心世界中就可以没有责任了。

这样一种自欺体现了一种怀疑的倾向,就是不相信一切对自在之物的断言,要把那些独断的观点全部清除掉。康德从一开始就怀疑,认为怀疑论是一个非常好的东西,可以用它来清除很多武断的谬见。笛卡尔也是从怀疑开始的,怀疑一切,最后发现怀疑本身不可怀疑了,那就是“我思”,这才找到了一个不可怀疑的起点。所以他最后确定了“我思故我在”,只有这个是不可怀疑的。康德其实也类似于这样的方式,就是通过怀疑把一切不可靠的东西清除掉。但是在他们两人看来,怀疑只是一个过渡的起点,他们已经通过怀疑把地基清理干净了,从此就可以不再怀疑,放心来建立高楼大厦了。这是笛卡尔和康德的理想。但是后来,黑格尔认为这是远远不够的,应该把怀疑看作一个不断向真理接近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点。不是说把地基清理好就没有可怀疑的东西了,就稳靠了,那不过是一种幻想、一种一厢情愿。应该有一条“怀疑之路”,要不断地怀疑、不断地推敲、不断地拷问自己,使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层次,一天天走向真理。

在“文革”之后,很多人都陷入了一种普遍怀疑之中,既然我们的路走不通了,那所有的路都值得怀疑。但是这种怀疑只不过是原地踏步,并没有使他们的思维模式提升一步,而是使他们陷入到了另外一种盲信,比如陷入气功热中,还有很多走火入魔的。在他们那里,怀疑只不过是两个盲信之间的一个过渡而已,它是一个暂时的、局限的点。实际上他们从未认真地怀疑过,只不过是还没有找到盲信的对象罢了。

真正的辩证理性应该把怀疑变成一条怀疑之路。怀疑之路不是虚无主义,怀疑之路其实就是真理之路。怀疑和真理看起来是势不两立的,但真理要通过怀疑之路才能够产生。走向真理的怀疑之路是由自我意识的矛盾性激发出来的,它不是回避矛盾,也不是在矛盾之中摇来摆去,而是要对这些内部的矛盾加以拷问,要把自己投入到自我冲突之中,不断地推敲矛盾,把矛盾变成一股探索、突围的力量,以便去寻找新的道路,去寻求真正的自我。20世纪80年代,有一个口号叫作“寻找自我”。刚开始很新鲜,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也没有人这样想过。自我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寻找?我们以为最不需要寻找的就是自己了,除非脑子有了毛病。其实自我是有层次的,我在这里,这不过是纯粹表面的层次,它后面还有无穷的深度,有假我和真我之分。所以我是我自己,同时又不是我自己,而是他物,而是对象,要把自己当对象来看,来研究探索。不要以为自我感觉良好就能把握住自己,要把自己当作对象,拉开距离来研究。

但这对于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人来说是非常痛苦的,它需要把自己一贯认同的自我当作假我来批判。原来做事的时候没有考虑,一往无前,满腔热情,但是冷静下来之后,要对自己的每一个举动都加以拷问,这并不容易。当然你不拷问也可以,没人拦着你,那就像阿Q一样,你会感到一种幸福。昨天的事情刚做过,转身就忘记了,那样你就会永远处于幸福之中。但这种人就丧失了自我意识。而一个有自我意识、有独立人格的人,会在自我反思、自我拷问时陷入一种智慧的痛苦之中,他会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内在矛盾性。作为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他当然要追求自我意识的统一性,最终要达到矛盾的解决、调和。但是独立的人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他不能牺牲自己的独立人格,不能牺牲自己的独立性,不能以这个为代价来消除矛盾。相反,他对一个统一自我的追求没有终点,或者说他永远处于对自我寻求的路途之中。这就是一个比较深刻的观点了,就是对自我意识的运动、发展的观点,而不是说到哪一站就可以停下来了,这就是我了——你没有那么幸运。

基督教讲唯有上帝才是知人心者,而你自己是不知道自己的心的。更何况中国人没有基督教的文化,就更不理解这一点了。我们通常以为,难道我自己还不知道我自己吗?!我最知道的就是我自己了。哪怕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我起码知道我自己、我的内心;就连我的父亲母亲都不知道我的内心,只要我谁也不说,你们就没办法知道。这是一种非常骄傲的说法。我们可以想想,你真的知道你自己吗?尤其是你自己的内心深处,你真的那么有把握吗?那你为什么会做出那么多当时理直气壮后来却痛心疾首的事来呢?今天做的事情过十年之后回过头来再看,你可能会改变眼光,你会重新发现一个自己,更不用说一辈子了。所以说,人的确必须一辈子对自己进行探索,才能逐步接近那个真我,但永远不能够最终把握。

但人毕竟不得不采取行动。在朦胧中,一个人也许会根据以往的经验,设想出新的理想,做出新的决定。刚才我们讲到要重铸自己的世界观,重建自己的对象世界,根据以往的经验来提出一个理想,从而设定自己的道路。但是你已经有过经验教训了,你会怀疑:这个新设定的理想是不是又是一种幻觉呢?这一次是不是又是一次欺骗呢?是不是我的一切追求最终都逃不脱命运的捉弄呢?如果想到这一点,那么人就很容易陷入一种虚无主义了。所有我们的理想,只要有理想,就可能是欺骗,那就不要有什么理想了,人生只有那么几十年,很快就离棺材差不多了!一个人也许就会陷入这样一种无所作为的观念中,悲叹人生的无常,等等。但是,能够把人从这种虚无主义中救出来的,仍然是自我意识本身的自欺的结构。

这个自欺结构是坏事也是好事。坏事就是这一次它的确可能又是一种幻想,真正的理想很少有完完全全实现出来的,人生不如意者十之八九,甚至没有哪一个理想是可以原原本本实现出来的。那你还去追求干什么呢?人总是要受骗的。但是在人类历史上,所有对人类的精神生活有某种实质性贡献的人都有某种执着,你也可以说他是偏执,就是把他所追求的目标看成是最终的绝对目标,这样他才能够爆发出全部的生命力,投身于他的理想的实现。这当然需要某种自欺,他执着地去实现的只是他意想中的真我,其实不一定是绝对的真我,但的确是他未来的新的自我,而不是以往的陈旧的故我。因为他要追求的理想是对以往的故我的反思,他要重新开始、重新起步。那么只要是为这样一种理想,他就会爆发出全部的创造力,他就会对人类有贡献。这就是这种自欺的积极意义,它把坏事变成了好事。而那些在自己已经看准了的目标面前左右犹豫、瞻前顾后、裹足不前的人,注定不能够投入他的全部生命力。他虽然有理想,但是半信半疑,怕犯错误。这种人看起来很谦虚,因为他认识到了人的有限性,特别是认识到了他自己的有限性;其实他很骄傲,因为他想不犯错误,而只有上帝才不犯错误,他是把自己当上帝了。他什么也不做,当然也就不会犯错误了,但实际上,任何事情只要做,就有可能犯错误。要想避免这一点,只有不活,或者成为上帝。

人所能够犯的错误,最根本的就是自欺。康德曾经把这种人性中的自欺称为人性中的“根本恶”。人自以为能够避免自欺,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欺。但是能够引导人类从错误走向真理的,也是同一个自欺。德国美学家康拉德·朗格曾经把艺术的本质定义为“有意识的自欺”。什么是艺术?艺术就是有意识的自欺。你画一幅画,把它当作真的来欣赏,把一张肖像看作有血有肉的真人,那不是有意识的自欺吗?但如果把这幅画只看作一块绷起来的麻布和一堆颜料,那就不叫欣赏了。自我意识也是这样,你设定一个对象,把它当作自己来看、来欣赏,那就是有意识的自欺。这个自欺是积极的,是从好的方面来讲的。有了这个有意识的自欺,人们才有生命的活力,艺术家才有激情。否则,人就什么也不要干,也就没有生命活力,人类也不会发展,社会也不会进步。

当然自欺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我们不能说因为自欺有积极意义,那就让我们大家都去自欺吧!自欺肯定是因为人的无奈,因为人的有限性。但自欺是激发人去做一番事业的机制,人不可能回避它,也不必回避。人的有限性使人永远摆脱不了一定程度的自欺,可以说这是人的原罪。但是人可以将自己的“戴罪之身”投入一项崇高的事业,投入一项改善人性状况的事业,这就是人的本质上的原善。它既是原罪,也是原善。在自己的事业中,人永远不可因为自己的原罪就丧失信心,从而无所作为,而必须运用他的有意识的自欺来激发自己的生命活力,冒险突围。不管有没有效果,我们也要姑妄言之,姑妄信之,姑妄行之,知其不可而为之。我们经常听说一些仁人志士“知其不可而为之”。“知其不可而为之”就是自欺啊!明明知道它实现不了,但还是要把它当作能够实现的那样,用俗话来说就是“死马当活马医”。你要那样去做,抱定一个理想、原则,也许这个理想不能实现,也许这个理想本身就值得怀疑,但是作为行为的原则,你还是要去试一试。失败了,我们来检讨,来忏悔,来重新尝试……总之,从人的历史来看,人的自欺既有它积极的一面,也有它消极的一面。

我们上次已经讲到自我意识的结构。这个结构是一个矛盾结构,或者说是一个自欺的结构。就是当我们想要把握自己、认识自己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这个自己是有无穷深邃的层次的,必须在逐步深入的过程中不断地调和调解这个矛盾;在每一个层次上面,你如果停下来就会发现,内心的自我意识里面隐藏着一层自欺。只要你自我反思,就会发现自欺,这在文学作品里面体现得最为明显、最为清晰。前面讲到康拉德·朗格把文学艺术定义为有意识的自欺。其实不光是文学艺术,也包括审美,审美本身就是一种有意识的自欺。审美和创造里都包含着一种自欺结构。如果没有这个结构,那是创作不出作品来的。比如某个作家只能凭记忆来写作,那是没有才气的表现。只有记忆力好,却不能够把别人想象成自己,不能把自己想象成别人,那是创作不出好作品来的。我们看小说也好,看戏剧电影也好,都要有一种换位的自觉性,这样才能有收获、有感动。反过来,任何一个自我意识里面都已经隐含有艺术创作的成分了,所以艺术是人性的本质要素。一个缺乏自我意识的人就是一个缺乏艺术想象力的人,一个没有才气、没有灵魂、只凭习惯机械地活着的人,而自我意识每天都在培养人的艺术想象力和艺术感受力。然而一个有着强烈自我意识的人的生活又是非常痛苦的,正如艺术家的生活一样,他不知道自己的理想是否能够实现,他对自己的未来没有把握,总在动摇和徘徊,而不像那些一辈子不动脑子的人那样稳靠和有固定的安身立命之所。

鲁迅先生作为一个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文学家、艺术家,一生都处于彷徨之中。他曾经讲到过绝望和希望之间的关系——你看到自己永远摆脱不了自欺,你就会感到绝望,但这种绝望本身又是虚妄的、虚假的,所以他引用了裴多菲的一句名言:“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希望是虚假的,绝望也是虚假的。不要太抱希望,不要抱那种可以一下子解决一切问题的希望,那是假的,但绝望也是假的。在这个真假之间,我们要奋起一搏,来发挥自己的创造力。所以鲁迅先生一生就处在这样一种有意识的自欺当中,他经常讲,他不愿意去未来的“黄金世界”:你们许诺我一个未来的“黄金世界”,我是抱有怀疑态度的,你们觉得那是好的,但我不愿意!我不如停留在虚空之中。尽管如此,他并没有陷入虚无主义,他仍然愿意为一个能够合理地做人的世界去“扛起黑暗的闸门”。这是鲁迅先生最深刻的地方,他毕生都在这样一种绝望和希望之间挣扎。也可以说鲁迅的这种对未来的信仰是一种自欺的信仰,他意识到自己的信仰是不可靠的,但是,人总是要有个信仰,就像那个跌跌撞撞的“过客”,总是要往前去吧。“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种不很靠得住的信仰为他提供了一个着力点,他立足于这个信仰才能够往前去;没有这样一个着力点,他的全部思想、他的全部情感、他的全部生活阅历和文化修养就都白费了,所有这些思想就都一钱不值。

对于一个具有独立的人格和清醒的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什么信仰里面都免不了带有某种自欺的性质。但是,是不是因此就不要信仰了呢?我们在所有的信仰里面都看到了某种自欺性或虚妄性,用通常的话来说,这就叫作“看穿了”,或者“看破红尘”,这表明一个人开始有了独立的清醒的自我意识,开始用自己的思考来对待一切问题,不会被别人忽悠了。那么,“看穿了”究竟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呢?有一点是确定的,就是信仰一直在,并且是人所无法缺少甚至无法摆脱的。虽然我们通常不会称为信仰,而是称为“信念”。我们每天所做的大量的事情都不是按照固定不变的绝对必然性去做的,而是按照某种估计、某种大致的概率,我们相信这样做大概没有问题,即使有问题也是个别的、偶然的,可以不加考虑。我们每次旅行都是相信灾难不会降临到自己身上,才可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如果没有一定的信念,我们就什么事都不要做了,甚至躺在床上也怕中枪。但这种信念不也是一种自欺吗?比如你听说某种交通工具的事故率是十万分之一,你就以为可以大胆出行了,但再小的概率只要摊到你头上,那就是百分之一百,所谓“不怕一万,只怕万一”。那你还出不出行呢?

同样的道理,你看穿了,看破红尘了,就把所有可能的信仰都抛弃了,不要任何信仰了,那你的生命实际上也就完结了。虽然还未死去,也等于行尸走肉。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怕再次上当而抛弃一切信仰,甚至不屑于去寻求、探索一种新的信仰,那他的生活和动物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甚至还不如动物。当然新的信仰与旧的盲目的信仰也应该有所不同,不再具有像数学题的答案那样的“铁的必然性”,而是“知其不可而为之”。明明是“知其不可”,知道它实现不了,但是还要去做。为什么要去做?因为人要去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哪怕这一辈子都实现不了,但是我为此而尽力了,尽管看不出效果,但是作为一个人,我活得像一个人一样。这种“为己”的信仰超越于现实之上,又具有影响现实生活的力量,它是为了行动而建立起来的,它不可能被别人忽悠,也不会被淹没在从众心理中,而是“虽千万人,吾往矣”。

人们通常把信仰和理性加以对比,并且把两者对立起来,认为信仰是非理性的。康德也讲,我们要悬置知识,给信仰留下地盘。其实这种对立是表面的,并不是根本的。黑格尔认为,理性本身有消极的理性,也有积极的理性。消极的理性是一种批判精神,那是很厉害的,它看穿了万事万物的相对性和自我否定的本性。但是另外还有一种积极的理性,它是建设性的,它里面包含有信仰。因为建设性就是要创造从来没有过的东西,在创造出来之前只有靠信仰支持,才能获得创造的动力。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没有任何人有经验,你要去突破,你要有信心,你要为此而奋斗,同时你要准备品尝失败的苦果。这里面就包含某种信仰的成分。积极理性包含的信仰经过消极理性的怀疑,经过否定和摔打——它经得起摔打,它就提高了。一般讲信仰,如果没有经过这种摔打,我们就把它称为“迷信”。你信一个东西信得如此执着,却没有经过消极理性的批判,一旦遇上消极理性就全部垮了,一旦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更是烟消云散了,那么这种信仰是脆弱的。但是我们想:如果有一种信仰经受得住消极理性的批判与否定,然后重新建立起来,那么这种信仰就是非常坚强有力的了,非常有韧性的了。这个信仰不再是追求一个现实的终点,不再是到某年某月我们就要实现出来的这样一个目标,而是一条怀疑之路,也就是通过不断怀疑而形成的一条道路。这条道路是通往某个日益确定的方向的。我们不是散漫地怀疑、盲目地怀疑,而是有章法地怀疑、一步步怀疑,使这些怀疑呈现出不断从低到高的层次,从而指向某个未来的目标。信仰和怀疑不是对立的,我们怀疑是为了信仰,不是为怀疑而怀疑。在怀疑之路上,我们体会到自己的思维层次在提升,我们越来越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的方向,我们把遵循这一方向继续前进视为自己的使命,这就是真信仰了。

我们个人是这样,人类历史也是这样。几千年来那么多仁人志士为理想而献身,现在看来那些理想都是很有局限的,是值得怀疑和反思的。但人类并未因此完全失去理想,而是在对一系列的误入歧途进行反思之后,重新确定了自己未来努力的更高的目标。但人类最终的目标只能是一个大方向,它不可能在某一天完全实现出来,现实的目标也只是通往终极目标途中的一些驿站。这些驿站都应该被“当作”终点去追求,但是你知道那不是终点,那只是近期目标,真正的终点是看不到的,它只是一个方向。那些崇高的精神目标,真善美、绝对的自由,都只能是一个理念。你怎么能确定在某个时候做了某些事情就达到了真善美的极致呢?人类所有的精神财富都是通往它的,而它本身是完全追求不到的。正因为如此,它才是够人一辈子或者几辈子去追求的,也是值得你毕生为之奉献的,是完全可以安身立命的。那些具体的可以实现的信仰都不是,因为它们一旦被实现出来,即使不走样,也让人类失去了继续前进的目标,人类就此停止了发展,进入了自行灭亡的倒计时。真正能够安身立命的,肯定是追求不到的东西、超验的东西。比如西方人信奉上帝,上帝高高在上,处于彼岸。中国人不信上帝,我们的理想是太平盛世、国泰民安。我们也不能太实用、太功利,得有些超验的精神性的东西来追求,虽然追求不到,但是可以朝那个方向不断前进。人类世世代代给我们留下的这么多的精神遗产,不都是一些人凭借自己的信仰创造出来的吗?

所以,问题不在于人是不是要有信仰,而在于任何人都应该对自己的信仰抱有一种反思的态度。你不要认为这个问题就一锤定音,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你每走一步都要反思、都要审查你的信仰,看它是否偏离了那个终极的大方向。而且在每一个行动之后,你都不要得意,要审查并且拷问自己,包括自己的出发点、目标、动机,当然也包括自己所造成的后果。这种忏悔精神并不妨碍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而赴汤蹈火,因为忏悔都是事后的。那么有了这种忏悔精神,我们在为自己的理想去追求、去努力的时候,才不是为了眼前的利益、不是为了世俗的功利,而最终是为了认识自己、完成自己。我们作为人,在这个人世间走了一趟,我们看见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我们对自己是否把握到了,这些才是最重要的。具体的目标当然应该设在遥远的地方,照耀我们前进的道路,但实际上每个人都是为了要完成自己。你有多大本事,你就按它来设定你自己的目标,力图使自己这一辈子问心无愧。但这里面充满了自欺,所以你应该警惕。由此便生出了人生的忏悔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