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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坏》一生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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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坚信不论你有怎样的成长经历,都不会失望去认识这样一对平凡而又不凡的年轻人……
虽然他们的三观在不少人眼中是离经叛道的。
话说,在他们的这种生长方式面前,何为经,何又为道呢?

我一直很荣幸结识他们,这对儿疯疯癫癫的小情侣。

我也一直很羡慕他们,他们是彼此的灵魂伴侣。

某种意义上讲,他们的境界已非大多数人可以企及——

对彼此外显人格特征的深入了解、对沟通模式的磨合、对价值观问题的统合、对男女思维方式不同的处理、对控制与空间问题以及情感差序问题的探索……

他们一度是真穷,他们也是真不在乎自己穷。

他们在某一个领域里实现着自我的超越,并始终虔心去寻找本我的出口。

他们习惯坐在小屋入口处,每每四目相对,然后笑着给对方唱歌听,有时候唱的是《想把我唱给你听》,有时候是《包子没有耳朵也没有眼睛》。

(一)

我们是以一种很奇特的方式相识的。

2010年的大年初一,我站在小屋丽江分舵门前啃苹果。

一个穿灰布棉袍的女孩子忽然冒出来,她弯着腰,深深地冲我作了个揖,嘴里大声吼着:大冰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被吓了一跳,一块儿苹果卡住嗓子,“喀喀”咳了起来。那女孩站直身子,咧着嘴冲我傻笑,她身后慢慢踱过来一个长头发的年轻男孩,身着一件藏青对襟棉袄。

男孩颇有古风地冲我抱了一下拳,很自然地冲我伸过来一只手……

伸手的姿势极其类似形意拳的起势——有杀气。

我心头一凛。

说时迟那时快,当机立断咽下苹果,迅速后撤半步,沉肩侧膀力蕴丹田。同时,在电光石火的一刹那,我用余光衡量了一下和门口那堆板砖之间的距离。

这些年,咱口诛笔伐的事儿没少干,网上也没少和人约架。

我脑子飞速转着:再怎么说都是些口舌之辩观念之争,应该没给人制造过杀父夺妻砸硬盘删数据之恨吧,至于大年初一来寻仇吗?还祝我长命百岁?

长命还是偿命?怎么个意思?正话反说吗英雄?

那恭喜发财就是要踢馆砸场子的意思喽?不想让我过年了是吧?也罢!是祸躲不过,一口罡气在,能把我怎么着!我定睛向那来者望去……我完全不认识他们俩其中任何一个。

但见那男孩子伸过来的手,手心朝上,五指微弯曲成鹰爪之势,冲虚抱圆力道蓄而不发。

我在心底暗赞一声:高手哦!一看就是练过内家拳的。

大凡练家子过招,讲究的是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以我俩之间不到半米的距离,他不可能使出侧身踹或是高鞭腿这些招式,难道……难道此人修习的是硬桥硬马的八极拳或查拳炮锤?!

所谓南拳北腿,北派武术虽以腿法见长,但传统上讲究的是:近身技击,踢不过膝。

在这种距离他若不用拳而是抬腿,势必是力道生猛且抬腿必中。若果真如此,那我若想自保,只剩一条路走了!豁出去挨你一脚,也要死死抱住小腿。

所谓会打的不如会踢的,会踢的不如会摔的。

少爷我也是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学过三个月正宗博克摔跤的,我就不信一个德合勒摔不倒你……摔不倒的话,立马去旁边摸板砖!——所谓赤手空拳的怕拿刀的,拿刀的怕舞棍的,舞棍的怕飞板砖的……

文字有时候是多么地苍白和啰唆,话说这一切实际上只是发生在短短几秒钟之内,可这几秒钟我却需要用一二百字才写得明白累死我了。

……

我暗咬后槽牙,低头死盯他的两条腿。

但见此人中门大开,全无守势,一看就是成竹在胸。

步型不丁不八,力贯足弓,脚穿一双棉拖鞋……

等等,他脚上穿着一双棉拖鞋?他穿30块钱的居家保暖大嘴猴棉拖鞋怎么踹我?!

难道,难道他不是来揍我的?

难道他伸手过来是要和我握手?

难道那个女孩子祝我长命百岁不是在说反话?可手心朝上明显也不是要握手的意思啊?

我觉得脖颈子开始发硬人开始发僵,极其类似第一次上台主持节目时,当着800名观众忘词的那种感觉。鞭炮噼里啪啦响着,我们仨就那么戳在那儿……女孩和男孩穿着棉拖鞋,一脸自然加坦然的表情盯着我……

过了好一会儿,女孩子终于开口说话,她低声提示我说:红包……

我琢磨过味儿来了,慌忙掏衣兜儿摸裤兜儿,手忙脚乱地递过去一张人民币。男孩看也不看就接了过来,自自然然地装进一个小包包里。两人冲我一笑,转身站在老兵火塘的门口,女孩子冲里面大吼:老兵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很心疼,因为刚才慌忙中递过去的是张红色的大票子。

但同时又真心欣赏这两个小孩儿讨红包时脸上那副自自然然天经地义的表情。女孩子身上民国款式的棉袍子,有板有眼的作揖动作,男孩子那取之有道的伸手姿势……大过年的,一百块钱买个揖,勉强划算吧。

当天晚上,我又见到了他们。

大约9点半,我坐在小屋里给一帮西班牙客人演示口弦,小男生和小女生探进来两只脑袋,这次是一起吼:大冰哥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慌忙冲他们摆手,站起来给他们作揖。

我说:两位好汉,没你们这么要压岁钱的哈,我又不是地主土豪,没必要这么接二连三地来分我的浮财哈……

他俩说:你别紧张别紧张,不怕不怕,我们不是来杀回马枪的,我们拜了一天的年,数你给的压岁钱多,我们是过来给您多拜几回年的。

怎么个意思?我脑子不够用了,春节吉祥话优惠返利大酬宾?

我仔细端详一下他们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不夸张地讲,他们脸上的表情,除了真挚,我看不出有其他杂质。就算他们是在开玩笑,那也是多么有趣好玩儿的两个大孩子哦……

心头一热,我说:你们给我坐下,今天过年,哥请你们喝酒。

小女生龇着牙咧着嘴说:我们俩从不喝酒。

她举起怀里一个保温杯,晃了一晃,说:我们自己带了喝的,我自己煮的。煮的?是的,煮的。

这他喵是我有生之年见识过的,唯一一对儿在酒吧喝小米粥的人。

我借给她两个青梅酒碗,还给他们加了几块儿方糖。旁边的西班牙客人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们安安静静地喝粥。他们坦然地喝着小米粥,还和大家碰杯,那种自然的感觉,就好像酒吧里本就应该喝粥一样。

我看不出丝毫演戏的成分,暗自叹奇,问了他们的姓名年庚:

王博和甜菜,一个26岁,一个25岁,都还挺年轻。

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但古拙素淡得不像是过春节,我问他们大过年的怎么不换身新衣服,甜菜说,这已经是新的了。她撩起棉袍的脚襟,给我看了看里面的补丁,小声和我说:现在反过来穿,不就是新的了吗?

当时在座的有几个略微浮躁的客人,我怕这块补丁成为话题,然后不小心伤到他们的自尊,于是就没继续开口再问什么。

我问他们讨了一小酒碗儿粥,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想起白天那一幕,捧着酒碗儿忍不住哈哈笑了好一会儿。

(二)

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小屋。

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他笑呵呵对我说:大冰哥,你人很好,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没想到他会弹唱,但很受用他这种说话的方式——这是大部分人8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一种说话方式,也是大部分人18岁以后腼腆谨慎得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

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关上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

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掌柜的,掌柜的,我手机还在里面呢……

我说:我听完了歌再放你们进来。

他们隔着门缝喊:我们也想听……

啊呸,要听隔着门缝听,没听见人家说是主要唱给我听的吗。

王博给我唱了一首《秋千》:

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唱着歌,把太阳追赶
飞呀飞,总又飞回原地,我总怨自己的腿短
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好长的夜啊,足有十年
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
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
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
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
永远高于黄昏,高于黑暗
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
……

先是歌词,后是曲调,一小节接一小节的,连珠弹一样击中我,好听得简直要把人听傻了。

王博一边埋着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一边说:曲子是我写的,词不是,词是顾城的一首诗。

我读诗这么多年,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秋千》,但万幸之前没读过,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正气歌》,尿急了爱咬指甲,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挓挲开双臂手舞足蹈。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很认真地说: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

这么多年,这条街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他皱着眉头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职业属性、江湖地位之分……这种感觉舒服得要命。

我想我遇见了同类,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

真的,太喜欢他们这种没大没小的劲儿了,特别解渴的那种。

半年后,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

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两场,巡演人多,歌手们都希望早点上场,唯独他不急不躁,我安排他最后上台,他完全没有意见。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台下有人离开,有人醉酒了乱喊,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自自然然的沉静。

以己度人,我是自愧不如的。

王博其实很懂礼貌,边界感很强的那种,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都好像永远是置身事外的。我有时候不禁会想,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沉静的感觉……

当时许多朋友都很欣赏他的自然和沉静,菜刀那时还在小屋当义工,他们后来成为很好的朋友,结伴一起去珠三角和澳门巡演,同吃同住,路途中一起卖唱。

菜刀说:我喜欢王博的原因很简单,他有股不卑不亢的劲儿,他才是真的有个性。

和王博甜菜越是相处,我越是啧啧称奇。

这两个人似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晃晃荡荡地活着,孩子一样过着家家。他们类似于美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浪荡天涯游戏人生,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

我从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在这点上,他们和他们的同龄人不同。

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的,一副缺心眼子的样子。

有一天,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

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
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
肉包素包叉烧包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
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
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

我境界低,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摸着下巴不敢说话。

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

看得出,他无比爱她。

我看着他俩,于是那会儿也无比地爱他俩。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个时期,把大冰的小屋丽江舵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守店义工的人不多。

在小喵王继阳、流浪歌手老谢、新西兰小S等等之前,小屋历史上还曾有过十几位掌柜。

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的,靠的是他的勇气。小生蚝是从600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气。

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

现在想想,他们是最特殊的,靠的仅仅是我们对他们的好奇。

当年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我说的常客,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

多年前开业之初,我定下一个规矩: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于是,小屋丽江舵便有了长达6年的免单期。

那时房租便宜,赔得起。

那时候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最严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喝完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一看见客人进门,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点儿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生蚝学得也很到家,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你看着给。

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啤酒只给5块钱的……

我有时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

我和历任义工讲,赔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才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咋就没想出来?

(三)

小屋开山立柜多年,当下的古城众火塘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

曾经有人说小屋是最纯粹的民谣火塘,是一面旗,或许吧,褒许之词谁不愿听,但实在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得多么清癯飘逸。实话实说,我跌进了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早已慢慢淡却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浪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小屋也许还会艰难维系上几年,三年?五年?难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逼人。

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

2013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
知交老友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
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小屋初筑成,
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
今夕又是一岁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王博和甜菜不在小屋当义工后,有段时间在五一公社打工。

王博当驻场歌手,甜菜当服务员。白天不忙的时候,她摆个摊在门前卖手工肥皂。

我每回路过,她都冲我吼:大冰哥,晚上来找我玩儿啊。

这语气配上她一副民国不良少女的打扮,颇能引路人遐想……

我心理素质不是太好,每每一边敷衍地应承两声一边加快脚步逃离五一公社,游客们投射来的惊异目光纷纷落在我背上。

五一公社是我和丽江鼓王大松当年合开的一家院落酒吧,号称五一街最大。不到一年就倒闭了,接手的人没改招牌字号,但把我画在墙壁上的画儿全给抹掉了。酒吧转让前,我住在二楼的耳房里,江湖传言那间屋子里曾经吊死过人,一般这种房子都比较旺财,谁做生意谁发财,但或许我例外。

话说,吊死的人估计被超度得很到位,我住了那么久都没被魇住过。

大松胆子小,不肯在酒吧里过夜,每天打烊后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拎着手电晃来晃去。那时候,一个叫亚历山大的法国佬租了公社的一角卖西式点心,我习惯半夜摸着黑去偷上一块苹果派吃。有一回在作案过程中,忽然很想从冰箱里拿瓶风花雪月喝,就随手把点心往吧台面儿上一放,等转身回来,连盘子带苹果派消失得无影无踪。

前后不过五六秒钟的事儿,当时已是凌晨4点左右,不可能有人无聊到专门候在那儿搞恶作剧。

如果是猫叼走的,那这得是多牛×的猫,猫会端走一只8寸的盘子?

当时门已经反锁,整个院子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琢磨着既来之则安之,于是一边喝风花雪月一边静候下文。一直等到吃早饭的辰光,也没再发生什么,反把自己困成了马。

算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夜晚吧,走江湖的人,这种事不算稀奇。

我有一天逗甜菜,很神秘地把过程说了一遍。

她一脸羡慕不已的表情看着我,说:哎呀,真有意思……

我仔细看看她的脸,完全没有害怕的意思,我奇怪道:你是个娘们儿吗你?你怎么不害怕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