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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智商:为什么聪明人也会做蠢事》人们为什么会受污化心智程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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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人都认同这样一个观点:我们的信念一定会有利于实现某个目的。然而,如果这个“目的”不是我们真正想要的目的呢?文化复制子理论(culturalreplicator theory)和模因学(science of memetics)帮助我们认识到了这种可能性。文化复制子一词指的是通过非基因手段传播的文化元素。文化复制子的替代词——模因(meme)由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于1976年在其著作《自私的基因》中提出[1]。模因一词有时候也用于指代所谓的模因组——一组共同复制的、同时适应的模因,最终形成一串相互联系的观点(例如,民主的观点就是一组复杂而又相互联系的模因,即模因组)。

人们可能会问,既然已经有了诸如文化人类学等各种学科用以解决文化传播问题,为什么又要用这个新词作为文化的单位呢?有这样的疑问是合乎情理的。我之所以认为模因一词很有用是因为:①不熟悉的新术语可以起到去中心化的作用,从而使我们更容易理解污化心智程序的概念。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移除“信念就是财产”的隐喻,而我们在诸如“我的信念”和“我的观点”等短语中都可以看到该隐喻的身影。由于“我的模因”的用法没那么熟悉,因此它并没有以同样的方式通过代理行为表明所有者的身份;②由于它与基因一词的相似性,它建议我们用广义达尔文主义的观点来理解信念习得和改变。更确切地说,广义达尔文主义强调发展有机体是为了促进基因(复制)的利益,而不是为了有机体本身的任何利益。通过类比,该观点催生了这样一种见解,即模因复制有时候会以牺牲宿主利益为代价而自我复制。

因此,模因这一概念所引发的基本观点是:能够传播的信念,未必正确,也未必有利于传播者。模因学理论家经常使用连锁信的例子:“如果你不把这个信息传递给5个人,你就会遭遇不幸。”这就是模因(即一个观点单位)的一个例子。被复制和存储于大脑的是行为指令。它是一个合理的、成功的模因。然而,这个模因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方面。第一,它是不对的,没有传递该信息的读者不会因此而遭遇不幸;第二,存储了该文化基因又把它传递出去的人也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他不会因为传递了信息而变得更富有、更健康或更聪明。但是,这个模因还是存活下来了。它活下来是因为它自身的自我复制属性(该模因的根本逻辑就是:它几乎什么都不做,就只说“复制我——否则后果自负”)。简言之,模因不一定是为了帮助它们所寄生的宿主而存在的。它们存在的原因在于:在模因进化过程中展现出了绝佳的多产性、长寿性和复制的忠诚性,而这些正是成功的复制子所具有的决定性特征。

模因理论对推理信念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影响,因为它颠覆了我们思考信念形成的方式。社会心理学家往往会问,究竟是什么导致人们产生了某些信念。在这个因果关系的模型中,人决定了产生什么信念。然而,模因理论会问,模因中的什么要素让它们为自己找到了许多“宿主”?问题不是人如何获得信念(社会和认知心理学长期以来的传统),而是信念如何俘获人!

倘若你觉得颠倒传统的思维方式似乎有些奇怪,那么就请想想政治运动参与者。人们发现,决定参与某次政治运动最为主要的原因并非参与者的心理因素,而是他们对同一事物所持有的共同信念[2]。同理,地理相邻性是预测人们选择皈依什么宗教的最佳预测因素,而非特定的心理特征。

关于信念为什么会传播这一问题,人们的常识是:“信念X会传播是因为它是正确的。”然而,这难以解释那些正确但却不流行的观点和那些流行但不正确的观点。模因理论告诉我们,在这类例子中,我们要注意另一种原理。观点X在人群中传播是因为它是一个优质的复制子——它擅于找到宿主。模因理论使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作为复制子的观点的特性上,而不是放在产生这些观点的人的特性上。这是模因概念独一无二的显著功能,也是一个关键的功能。

有了模因理论提供的重要见解后,我们现在就能更全面地对为什么心智程序会存活下来进而得以传播的原因进行分类。前三种原因分类反映了行为和生物科学的传统设想。最后一种分类反映了模因理论的新观点。

(1)心智程序存活下来并得以进一步传播是因为它对拥有人有益处。

(2)某一心智程序激增是因为它能很好地适应先前存在的基因先决条件或特定领域的进化环境。

(3)某一心智程序传播是因为它推动了制造载体的基因复制,这些载体对于特定的心智程序而言是很好的宿主(鼓励人们多生孩子的宗教信仰就属于这一类)。

(4)心智程序存活下来并得以进一步传播是因为心智程序自身的自我永生属性。

观点1、2和3相对来说不存在什么争议。观点1是文化人类学的标准内容,往往强调信念的功能性。观点2是进化心理学家经常强调的。观点3意在表现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理论家所特别强调的那些效应[3]。观点4介绍了把信念作为象征指令的新思维方式,这些指令或多或少善于控制大脑。当然,心智程序传播的原因可能不止一种,可能是因为它对其宿主有用,或者它适应了基因先决条件,抑或它自身的自我永生属性。然而,观点4的确提出了污化心智程序存在的可能性——它是一种对宿主无益的心智程序,因为它是不理性行为的坚实后盾。

许多理论家讨论了观点4中心智程序的一些类型(基于其自我复制策略定义)[4]。例如,寄生心智程序模仿有益观点的结构欺骗宿主,还让他们认为自己能从中得到好处。广告商很善于构建寄生信念,这些寄生信念依赖于其他信念和视觉形象的支持。狡猾的广告商把信念和形象放在一起,努力创造出诸如“如果我买了这辆车,我就能得到这位漂亮的模特”等未经分析的有条件的信念。其他的一些自我保护模因策略涉及改变认知环境。例如,许多宗教会启动人们对死亡的恐惧,以期让他们承诺的来生更加诱人。

更具灾难性的是旨在改变文化环境的“敌对策略”(adversative strategy),它会改变文化环境,使得环境不利于与自己有竞争性的模因,或者影响它们的宿主去攻击另一种心智程序的宿主。

[1] 在盎格编辑的一卷中(Anger,2000),作者对这些定义进行了讨论(Blackmore,1999;Dennett,1991,1995,2006;Distin,2005;Gil-White,2005;Hull,2000;Laland and Brown,2002;Lynch,1996;Mesoudi,Whiten,and Laland,2006)。我倾向于把模因看作人脑控制(或是信息化)状态复制到另外一个脑时有可能会导致产生的新行为和(或)想法。当控制状态与复制源存在因果关系时,模因复制(即寄主大脑对这个拷贝的复制)就发生了。虽然我对于模因的定义源于盎格的观点(Anger,2002),但是单就本书的写作目的来说,我们无需对模因给出一个精确的定义。一个模因可以仅仅代表一个想法单元,或是文化信息单元。围绕着模因理论,存在着很多争论。例如,在特定应用领域中,模因概念的可证伪性;模因/基因隐喻的应用范围;模因概念与社会科学领域中文化的概念有何异同。模因研究领域中的这些争论非常有趣,但围绕着模因概念的这些争论与本书的写作目关系并不大。引入模因的概念是希望读者接受这样的观点:有些信念之所以会得到传播,是由于他们本身具有的属性使然。这一观点与社会和行为科学领域中围绕着模因的争论并不冲突。在社会行为科学领域,如果想要了解一个人所持有的信念,需要对该个体的心理面有所了解。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某些学者来说,“模因”概念的内涵比本书中所涉及的更广。例如,斯珀波(Sperber,2000)认为,“模因”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文化复制因子,而当模因选择被复制时,“不是因为有利于人类携带者,而是有利于模因自身”,特指本章后面即将讨论的类别4。与之相比,我对“模因”的使用更为泛化(作为文化复制子),包括下面所列举的所有4个种类。

[2] 关于相似性与信念,详见斯诺等人的研究(Snow,Zurcher,and Ekland-Olson,1980)。

[3] 有很多文献讨论了进化心理学(Atran,1998;Sperber,1996;Tooby and Cosmides,1992)和基因/文化协同进化(Cavalli-Sforza and Feldman,1981;Durham,1991;Gintis,2007;Lumsden and Wilson,1981;Richerson and Boyd,2005)的问题。

[4] 参见布莱克摩尔等人的研究(Blackmore,1999;Lynch,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