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超越智商:为什么聪明人也会做蠢事 » 超越智商:为什么聪明人也会做蠢事全文在线阅读

《超越智商:为什么聪明人也会做蠢事》战败“冷”启发式思维倾向

关灯直达底部

心理学家区分了有情绪负荷和相对来说无情绪负荷的想法,认为压制情绪对思维的污染效应是“暖加工”的一个例子。但是,即便在没有情绪卷入的情况下,即心理学家所谓的“冷加工”,有意识思维也常常会被无意识思维所取代[1]。事实上,即使是在我们清晰地意识到何为最佳答案的情况下,依然有可能让无意识信息加工过程肆意控制行为。举个例子来说,你会选择10%的概率赢得1美元,还是选择8%的概率赢得1美元?不需细致的计算也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但是,如果你身处在西摩·爱泼斯坦(Seymour Epstein)等人的研究中,你很有可能会选择8%赢钱概率的赌局[2]。

没错,爱泼斯坦发现,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人们会倾向于选择8%概率获得1美元的机会,而非10%。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他们的实验。在研究中,被试看到两只装有橡皮糖的碗。在第一只小碗中,有9颗白色橡皮糖和1颗红色橡皮糖。在第二只大碗中,有92颗白色橡皮糖和8颗红色橡皮糖。接下来,被试可以选择任一只碗,从中随机摸出一颗糖。如果拿到的是红色橡皮糖,那么,被试将赢得1美元。虽然两只碗的赢钱概率显而易见,第一只是10%,第二只是8%,但是,依然有很多被试选择从装有100颗橡皮糖的大碗中抽取,人为地降低了自己的赢钱概率。虽然多数被试做出了理性的最佳选择,但依然有相当数量的被试(30%~40%)选择了8%赢钱概率的大碗。绝大多数选择大碗的被试都意识到,从统计角度来看,选择100颗橡皮糖的碗意味着较低的赢钱概率,但是,这只大碗中却有更多的红色橡皮糖啊!这8颗诱人的红色糖果迷惑了他们的心智,很多人在明知道赢率较低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抗拒地选择了盛有更多红色糖果的大碗。在实验结束后,有一位被试说:“我选择了盛有更多红色橡皮糖的碗,因为它看起来有更多的获胜机会,虽然我意识到它同时也盛有更多的白色橡皮糖,赢的概率较小。”也就是说,在明知道哪一个是最佳选择的情况下,被试对绝对数量的偏好战胜了理性规则(选择有最佳赢钱概率的碗)。

也许,你认为自己会选择那只小碗,做出正确的选择(也许你是对的,实验中多数人都选择了小碗)。也许,你认为这个冷认知问题并没有难倒你。那就请随我一起看看下面这个例子,在这场认知战役中,你也许会为之抓狂,没准儿还会输掉。

请看下面这则三段论推理。你认为该推论是否成立?也就是说,根据给定的两个前提,得出的结论是否符合逻辑?

前提1:所有的生物都需要水。

前提2:玫瑰需要水。

因此,玫瑰是生物。

怎么样?在继续往下读之前,请先判断上述结论在逻辑上是有效的,还是无效的呢?

70%的大学生认为这个结论是合乎逻辑的,没准你也是其中一员。如果你认为“玫瑰是生物”的结论在逻辑上是有效的,那么你就犯错误了[3]。前提1说所有的生物都需要水,但是并没有说所有需要水的东西都是生物。因此,仅凭玫瑰需要水这一条,我们无法得出它是生物的结论。如果这样解释还不清楚的话,让我们再来看下面这组具有相同结构的三段论推理,看过之后,也许你就明白上述结论为何是不符合逻辑的了。

前提1:所有的昆虫都需要氧气。

前提2:老鼠需要氧气。

因此,老鼠是昆虫。

现在,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根据给定的两个前提,所得出的结论在逻辑上是无效的。

逻辑结构上相同的“老鼠”三段论和“玫瑰”三段论,为何在解决时一个易如反掌,而另一个却令人困惑呢?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玫瑰三段论的结论(玫瑰是生物)是符合情理的,在现实世界中是真实存在的。难点就在这里,逻辑的有效性并非等价于结论的可信度,而是根据前提得出的结论判断是否符合逻辑推理规则。使得玫瑰三段论难度升级与老鼠三段论难度下降的原因是相同的。“老鼠是昆虫”在现实世界中是错误的,这使得我们很容易判断出这个结论不符合逻辑推理规则。

在上述两个三段论推理问题中,人们关于自然世界的已有知识(玫瑰是生物,老鼠不是昆虫)理应独立于待解决的问题,即对逻辑有效性的判断,但事实上,却对问题解决产生了干扰。在玫瑰问题中,已有知识阻碍了问题的解决;而在老鼠问题中,已有知识对问题解决产生了促进作用。玫瑰三段论是涉及自然反应与基于规则的反应发生冲突的冷认知的一个典型例子。即使你正确地回答了这个三段论问题,你依然会感受到这种冲突。如果你回答错误,那么,你所经历的正是这种情况:经过深思熟虑,但却输给了更为自然的加工倾向,即基于可信性而非逻辑有效性做出反应。

逻辑有效性与既有知识发生冲突的三段论推理可以用于评估一种重要的思维技能,即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专注于理性推理,抵抗加工简单线索的诱惑(甘当认知吝啬鬼的先天倾向)的能力。这些问题探测了人们在指导语告知要避免属性替换的情况下,依然依赖它去解决问题的倾向。解决这些问题时,最简单的线索是直接评估结论在现实世界中是否正确。相对来说,对逻辑有效性的评估较为困难。但在解决三段论推理问题时,人们必须专注于此,与此同时,忽视或压制对结果现实真实性的评估。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在智力测试中没有涉及“玫瑰”三段论这一类问题,这种类型的三段论推理问题更有可能会出现在评估思维倾向和认知风格的批判性思维测试中。这一类焦点开放式问题(焦点在结论的真实性或是推论的有效性上)在批判性思维测试中很受欢迎,因为这类测试的主要目的就是判断个体的思维过程更依赖于推理还是语境。然而,这种开放式问题在智力测试中就不那么受欢迎了,因为智力测试关注的是人在解决毫无争议的问题时的原始推理能力。在智力测试中(或者其他任何的认知能力倾向测试),但凡涉及三段论推理题,都会把题目和语境剥离开来,比如,题目会以这种形式呈现:“所有的A都是B”。或者使用陌生的语境,比如与“玫瑰”三段论相类似的题目会以如下形式呈现:

前提1:所有Hudon类的动物都很凶猛。

前提2:Wampets非常凶猛。

因此,Wampets是一种Hudon类动物。

“玫瑰”三段论推理的标志性特征是“多重心智冲突”,而这一类题目将心智冲突从三段论推理问题中剥离开来。不涉及心智冲突的三段论推理问题仅仅可以用来评估算法心智,而不能对反省心智进行评估。例如,有研究发现个体在“玫瑰”三段论推理问题中的表现与智力水平之间仅有微弱的相关。但是,思维倾向可以预测人们在冲突性三段论推理问题中的表现,而智力水平则不能。认知灵活性、思维开放性、语境独立性等都是思维倾向的表现形式,是反省心智的重要组成部分[4]。

虽然“玫瑰”三段论推理问题看起来有些小儿科,但它却是现代社会中一种日益重要的认知能力的风向标。这种能力就是根据给定信息进行推理,并且在思考过程中,暂时摒弃过去已掌握的信息,不受其影响。例如,现代司法系统在对证据进行评估时,十分重视将已有的信念知识与当前的证据评估剥离开来。那些与法庭上呈现的证据无关,而是根据已有的背景知识和个人经验所做出的离奇判决,势必会引起人们的公愤。20世纪90年代发生的两起经典案件为此提供了绝佳的例证。社会调查数据显示,大多数美国公民对于陪审团做出的辛普森无罪判决感到愤怒。同样,人们也因警察殴打罗德尼·金案件的初审结果而感到震怒。在这两起案件中,陪审团成员都未能将自己的既有信念与评估当前证据剥离开来。

现代社会的很多工作场所都需要员工具备将已有知识经验与当前工作行为剥离开来的能力。比如,在零售服务行业有一句箴言,“顾客永远是对的”。这句话被理解为,哪怕顾客对员工有不合理的言语侵犯时,服务人员也应该秉承“顾客是对的”这一理念。员工必须要遵循这种奇怪的零售行业逻辑,将常识所认为的顾客行为失范置之一边,依然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然他就有可能面临被解雇的风险。服务行业从业者被认为应该谦恭有礼地提供服务,并且应该意识到这种行为模式是基于市场经济交换的社会建构。服务人员必须意识到,他们与顾客之间所发生的互动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人际社会互动,而是处于一种非自然的特殊互动领域,在这个领域中需要遵守特殊的交往规则。

我并不是在宣扬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完全无视自己的已有知识。很显然,在多数情况下,为了解决问题,我们需要积极调动已掌握的知识技能。在这里,我仅仅是想指出一个现象,即现代化社会创造出了越来越多的非自然、去情境化情境。基于现代科技社会的科学研究常常要求人们“忽视已有知识和信念”。比如,在你认为控制组的表现一定会弱于实验组的情况下,依然对控制组进行严格检测,这就是忽视已有信念的一种形式。对摒弃已有知识的需求,并非仅局限于科研和法律领域。现代社会通过日益强调公平公正、遵守规则、“一碗水端平”、制裁任人唯亲、消除偏见、普世主义、包容、契约制强制性平权和消除家族、种族、信仰歧视等理念,以要求个体剥离既有的以个人化为中心的认知,达到去情境化。

[1] 最早提出情绪负荷“暖加工”概念的是心理学家罗伯特·阿贝尔森(Abelson,1963;Roseman and Read,2007)。所谓“冷加工”并非是在完成某项任务时完全没有情绪的参与,只不过与“暖加工”相比而言,情绪的参与度较少。

[2] 爱泼斯坦使用该任务完成了一系列的研究,详见:Denes-Raj and Epstein,1994;Kirkpatrick and Epstein,1992;Pacini and Epstein,1999。儿童对该任务的完成情况,参见考克斯等人的研究(Kokis et al.,2002)。

[3] 更多关于三段论逻辑有效性与结论现实真实性发生冲突的研究,参见:De Neys,2006;Dias,Roazzi,and Harris,2005;Evans,2002b,2007;Evans,Barston,and Pollard,1983;Evans and Curtis-Holmes,2005;Evans and Feeney,2004;Goel and Dolan,2003;Markovits and Nantel,1989;S et al.,1999;Simoneau and Markovits,2003;Stanovich and West,1998c。

[4] 我的实验室对完成冲突三段论难题的个体差异进行了研究(Kokis et al.,2002;S et al.,1999;Macpherson and Stanovich,2007;Stanovich and West,1998c,200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