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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即地狱?人际冲突的源起与化解》冲突与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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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获得和平,那就为正义而努力吧!

——罗马教皇保罗六世

有一种论调被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领导人用不同的语言重复着:“我们国家从来都是爱好和平的,但是,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其他国家拥有的新式武器对我们造成了威胁。因此我们需要保护自己免受别国的攻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卫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维护持久的和平”。几乎每个国家在强调和平是自己的惟一目标的同时,也表现出对其他国家的不信任,并通过武装自己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是全球每天在军队和武器上花费达20亿美元,同时却眼睁睁地看着数以亿计的人们死于营养不良或缺少医疗。

正如民权领袖所知,创造性地解决冲突会产生富有建设性的成果。

冲突[1]的成分在各种层面上都是类似的,从国与国之间的军备竞赛,到中东地区的冲突;从公司管理者与一般职员关于工资水平的争吵,到长期不和的夫妇。不论处于冲突中的人们能否正确地知觉双方的行为,他们总是认为一方的获益就是另一方的损失。“我们想要和平和安全感。”“我们也是,但是你们威胁到我们了。”“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报酬。”“我们不能提供那么多。”“我希望你能把音乐关掉。”“我就喜欢放音乐。”

从另一个方面看,缺乏冲突的关系或组织可能是死气沉沉的。冲突体现了参与、承诺和关心。如果能够被理解和解决,冲突可以促进人际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人们可能很少会想到要面对并解决他们的问题。

在最积极的意义上,和平指的不是对公开冲突的压制,也不是一种处于紧张和脆弱状态下的表面的平静,它是通过创造性地处理冲突得到的结果,不同的团体协调了他们之间的矛盾并达成了真正的一致:“我们获得了加薪,你们也得到了更多的利润。现在我们每个人都在帮助其他人达成愿望。”

在这一部分,我们通过下面几个问题探讨冲突与和解。

什么样的社会情境引发了冲突?

误解是如何加深冲突的?

和另一方的接触会减少冲突吗?

什么时候合作、交流与调和能够促成和解?

[1]冲突(conflict):行为或目标互不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