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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词话精读:大师笔下最美诗词品鉴》[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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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能于诗词中不为美刺投赠之篇,不使隶事之句,不用粉饰之字,则于此道已过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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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偏爱自然真挚的抒情文学,所以对那些刻意为之的作品,尤其是或歌颂或讥刺或投赠的文学,总是有些不屑。他同样偏爱天真质朴的修辞,不喜欢叠床架屋的用典与粉饰。这当然不可一概而论,譬如为他所推崇的辛弃疾就是一位用典大师,唯其用得自然浑成,读起来便不会觉得生硬和拼凑。

本章的观点在当时很有一点离经叛道的色彩,因为“美刺”是儒家传统诗学中最根正苗红的一项原则:诗歌承载着重逾泰山的社会功能,担负着神圣的政治使命。儒家以《诗经》为诗歌正宗,清人程廷祚《诗论》说“汉儒言诗,不过美刺二端”,这话完全说在腠理之间。汉代儒者研究《诗经》,最核心的研究方向就是美刺。学术传统一脉相承下来,诗歌的美刺功能同样地一脉相承下来。

“美”的一途,也许有人真的发自肺腑地写诗来歌功颂德、粉饰太平,但绝大多数时候,诗人们总是身不由己的,区别只在于:有人性格骨鲠些,所以阿谀得笨拙;有人性格圆滑些,所以阿谀得肉麻。诗歌史上有太多太多这样的诗,普通读者之所以见得少,只是因为很少有选本收录它们罢了。我一直想编选一部不是从艺术的角度,而是意在缩影时代风貌的诗词选本。当然,这是一件既困难又不会赢得几个读者的差事,只能留待今后有余暇的时候再做。当然,“美”的诗词,亦即歌功颂德的诗词也并非全无足观,《人间词话》第十章提到的夏竦《喜迁莺》就是“美”之一例,居然也可以写得有几分出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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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是名义上最受君王喜爱而实际上最受君王嫌恶的类型,毕竟人在天性上都不喜欢听到逆耳之言。得益于近几十年来的诗歌选本,刺诗成为我们最熟悉的一个类型。我们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类的诗句里认识并痛恨着古代腐朽没落的帝制社会和贪腐成性的剥削阶级,却不曾从韦庄《秦妇吟》之类的诗歌里认识到翻身的农民也有可能比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达官显贵更凶残。

刺诗往往是作者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有所感触的又是最能激发起同情与义愤的社会现象,所以最易写,也最易于感人。美诗却难写得多,更难于感人,能够稍稍免于肉麻就已经算是难能可贵了。历史上只有极少数的美诗堪称例外,著名者譬如唐人韩翃的《寒食》: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这是一首人们耳熟能详的七绝,却很少有人知道它事实上是一首美诗。

寒食在清明前两日,人们从这一天起一连禁火三天,只吃现成的冷食,等到了清明节再重新开火。寒食与清明相连,也正是郊游踏青的时候,新的火种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而在唐代,官场上更有一种风俗,在清明取新火的时候,是由皇帝派人在日暮时分手持蜡烛,把火种传播到各位朝臣的府第里。这个景象,正是韩翃诗中的“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当时的唐朝,刚刚经历过安史之乱,国计民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在上者连皇帝都避难流亡,在下者无论小官小吏还是平民百姓,过的更是命如草贱的颠沛流离的日子,千万里的土地上,不知发生了多少的悲剧。韩翃本人和妻子柳氏就在这个动乱的时代里上演了一场悲欣交集的活剧,以至于被人写入传奇。在这样的日子之后,人们更能理解,那传入五侯家的所谓“轻烟”,不正是清清淡淡的一点太平的萌芽吗?

寒食禁火,清明传播新火,年年如此。但只有今年,在这场巨大的社会动荡之后,这春城,这飞花,这东风,这御柳,这轻烟,突然具有了一种崭新的象征意义,象征着动乱结束了,新生开始了,天下太平了,人们迎来的不仅是季节的春天,更是生活的春天,政治的春天。尤其对照此前安史之乱的时候,写《枫桥夜泊》的那位诗人张继眼里的清明,农民都被征召从军,于是田园荒废,清明时节却见不到几处新火新烟:

耕夫占募逐楼船,春草青青万顷田。试上吴门看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

这首《阊门即事》可以算作一首刺诗,但又有谁不希望看到一点正能量呢?所以,对于韩翃《寒食》淡淡诗意背后的政治含义,经历过沧桑的德宗皇帝自然感慨系之。有一次制诰的职位有了空缺,德宗钦点韩翃担任。当时的江淮刺史也叫韩翃,宰相不知道圣意谁属,德宗皇帝便亲笔批复道:“‘春城无处不飞花’韩翃也。”这样的粉饰太平的诗句,皇帝喜欢,千载之下的读者也不会生出半点的厌憎。诗歌的美刺如果写成这个样子,想来就连王国维本人也不会反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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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赠是诗词最重要的社会功能之一。文人之间你来我往,交游唱和,总需要由诗词来承担媒介的任务。诗词之于文士,相当于酒令之于贩夫走卒,相当于麻将之于中老年妇女。而诗词一旦承载了社交任务,也就具有了功能性的意义,而一旦具有了功能性的意义,也就与审美的超然性判然两途了。在王国维所接受的西方美学准则里,美,一定是与现实利益无关的,所以任何带有功利目的的诗词一定是卑下的、俗不可耐的、没有任何美学意义的。

事实上,投赠类诗词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大类,因为对于文人来说,尤其对于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来说,再没有比诗词更合适的社交工具了,如白居易和元稹之间你来我往的诗歌投赠早已传为文坛佳话,而那些诗歌,虽然其内容也不乏真挚动人之处,但数量简直多到令人厌烦的地步。“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如饴”,如果君子之交也有什么类似于饴的物件,那一定就是诗词了。

试举投赠诗词中肉麻的一例,南宋陆叡的《甘州·寿贾师宪》:

满清平世界庆秋成,看看斗三钱。论从来活国,论功第一,无过丰年。办得闲民一饱,余事笑谈间。若问平戎策,微妙难传。

玉帝要留公住,把西湖一曲,分入林园。有茶炉丹灶,更有钓鱼船。觉秋风、未曾吹着,但砌兰、长倚北堂萱。千千岁,上天将相,平地神仙。

词题中的贾师宪即南宋最后一位奸相贾似道。周密《齐东野语》有记载说:贾似道的生日在八月八日,每年此时,全国各地都会涌来数以千计的善颂者,无数祝寿诗词纷至沓来。贾似道会将这些诗词交给专家评审,遴选出来的优秀篇什被人们辗转传抄,一时之间洛阳纸贵。其实又哪里有什么好作品呢,都是一些谄词呓语而已。

陆叡的这首《甘州》就曾经被贾似道的评审团选为头魁。平心而论,这首词的写作技法真的有点高明,只寥寥几句便从政务、军功、修养、孝道诸方面将贾似道捧了一个面面俱到。要知道这种马屁文章,很多人都是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不得已而为之,虽然也极尽肉麻之能事,但总带着一点破罐子破摔的调调,正如我们熟悉的郭沫若、臧克家写过的那些谀辞。文人才子倘若处心积虑地逢迎起来,真可以把谀辞写得出彩。陆叡其人,连三流的词人都算不上,在《全宋词》里也仅仅存词三首,却能够凭着这一首《甘州》在当时名动江湖,那精巧的构思与精湛的词艺,其实比敷衍了事、自我作践的逢迎更令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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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不可一概而论,投赠的诗词里其实也不乏极上乘的作品。而投赠,哪怕是投赠行径中貌似最寡廉鲜耻的干谒,赤裸裸地向帝王或达官显贵请求官职,也并非都来得那么猥琐。

时代风气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毛晓雯《唐诗风物志》对大唐盛世中的干谒诗有一番精彩的分析:

大唐盛世,四海晏清。帝国一天比一天强大繁华,生活在其中的人一天比一天壮怀激烈,“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丈夫三十未富贵,安能终日守笔砚”,在滚烫的时代精神中,再也没有人愿意蜷缩在故纸堆里咬文嚼字。终于,初盛唐的知识分子舍弃了六朝时独善其身的做法,昂首阔步走出书斋,挽起衣袖,企图兼济天下。他们走出书斋的第一步,便是携着自己的得意之作——或是文学作品,或是国事建议——去干谒政治、文学、军事等各个领域的大人物,希冀得到赏识和提拔,“有才不肯学干谒,何用年年空读书”?

唐代以前和以后,同样存在干谒。但是,任何一个朝代的人,都没有唐人的干谒来得骄傲和豪爽。唐代干谒者不像前代的干谒者一般扭扭捏捏,对于露骨地表达功名愿望,他们不以为耻,因为无法建功立业才是有志男儿的耻辱,所以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长吁问丞相,东阁几时开”。至于什么“富贵非吾愿,帝乡不可期”那种陶渊明式的精神胜利法,在唐人中没有市场。……

有唐一代,“自诧才华”者辈出:唐代干谒者不认为干谒是在谋求一己私利,他们认为,他们是为了避免国家流失人才,才主动跳出来振臂高呼“我是人才,我能让唐帝国发展提速,请快些重用我”。杜甫在献给韦左丞的干谒诗中就赤裸裸地表达“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张楚的自信不输杜甫,他说“至如高班要津,听望已久,小郡偏州,常才为之”。将两位大诗人的话大致翻译成现代文,杜甫说的是“我才华出众,所以一定要做官,这样才能辅佐君王,重现尧舜时代的美好生活”,张楚说的是“我的聪明才干,必须在关键职位上发挥作用;那些小郡偏州的芝麻小官,让普通人去做吧”。干谒者之所以干谒,是因为他们笃定自己能为唐王朝添砖加瓦;如果他们有才干却不能身居要职,这是帝国的巨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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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诗风物志》上述文字中的各种引用里,杜甫《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是最著名的一首投赠佳作,名句迭出,不可一世:

纨袴不饿死,儒冠多误身。丈人试静听,贱子请具陈。162

甫昔少年日,早充观国宾。16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赋料扬雄敌,诗看子建亲。李邕求识面,王翰愿卜邻。164

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165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

此意竟萧条,行歌非隐沦。166骑驴三十载,旅食京华春。

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主上顷见征,欻然欲求伸。167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168

甚愧丈人厚,甚知丈人真。每于百僚上,猥诵佳句新。169

窃效贡公喜,难甘原宪贫。170焉能心怏怏,只是走踆踆171。

今欲东入海,即将西去秦。172尚怜终南山,回首清渭滨。173

常拟报一饭,况怀辞大臣。174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175

诗题中的韦左丞丈即韦济,当时任尚书左丞,故称韦左丞;韦济是杜甫的尊长,故而称丈。其时为唐玄宗天宝七年(748),杜甫困居长安,眼看着年龄已近不惑,入仕却遥遥无望,两度向韦济投献诗歌却并未得到任何帮助。本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精神,杜甫以这首诗再次投赠韦济,请求提携。诗中说自己“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既有这样出众的才学,理应“自谓颇挺出,立登要路津”,但这并非只为一己之功名,而是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谁想抱负不能实现,现实使自己屡屡碰壁,过着“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的四处干谒的日子,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索性就隐居不仕好了,“白鸥没浩荡,万里谁能驯”。在这样一首满怀真诚的投赠诗歌里,哪里有半点令人生厌的摇尾乞怜呢?在杜甫一类的诗人那里,在大唐盛世的进取风尚里,“真”与“投赠”往往并非判然两途之事,而这正是王国维所思未深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