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冷山 » 冷山全文在线阅读

《冷山》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

关灯直达底部

连续多日,天气越来越凉爽,英曼头顶蓝天,走在空寂的道路上。因为要绕开设有关卡的干道和村镇,他不得不走迂回曲折的路线,在荒僻的乡野和相隔很远的农庄之间觅路前进。安全似乎不成问题,他很少碰到人,即使有也主要是奴隶。夜晚很温暖,明月圆了又缺。经常可以找到睡觉的草垛,他躺在上面,看着天上的月亮和星星,暂且幻想自己是个自在逍遥的流浪汉,什么都不必怕,没有任何畏惧。

无惊无险的日子连翩而过,几乎要混在一起了,尽管他努力让每一天都在记忆中留下些什么。其中一天,他唯一记得的是费尽周折地找路。一个又一个岔路口,全部没有路牌或标记,于是他不得不一遍又一遍地问路。他先是来到一座建在岔路口的房子前,房子离路太近,门廊都快要把路挡住了。一个满面倦意的女人叉开双腿,坐在一张直背椅子上休息。她咬着下嘴唇,眼睛望着天边,似乎那里正在发生什么惊天动地却又瞧不清楚的大事。裙子在两条大腿之间下陷,形成一个阴暗的坑。

——这是去索尔兹伯里的路吗?英曼问。

那女人粗糙的双手握成拳头放在膝上。很明显,她是决心将节俭进行到底,连个正式的手势都不舍得做,只用右手拇指轻轻一摇,算做回答。她身上其余的部分如泥塑木雕,而拇指那一动也可能只是肌肉的偶然抽搐,但英曼还是沿着拇指所示的方向走去。

后来他遇到一个坐在枫香树荫下的男人。这人光膀子穿着一件上好的黄色丝质马甲,敞着怀,袒露出上了年纪耷拉着的乳房,和母猪身上的一个样。他把两条腿直直地伸向前方,同时摊开巴掌,一下一下拍打其中一条大腿,活像它是一头恃宠而娇的狗。他一开腔,每句话都含混不清,只有元音声声入耳。

——这条岔道是去索尔兹伯里的吗?英曼问。

——呃?那人说。

——索尔兹伯里,英曼说,是这条路吗?

——哦!那人道,算是给了一个肯定的回答。

英曼继续向前走。

后来,他又碰见一个人正在地里拔洋葱。

——索尔兹伯里?英曼问。

那人一个字没说,只是伸出一只胳膊,用手里的葱头朝前一指。

另一天,英曼能记得的是头顶一片白色的天空,以及一只死于飞行途中的乌鸦,正掉到他前面的路上,激起一股灰尘。它黑色的嘴张开,伸出灰色的舌头,似乎要品尝地上的尘土。后来他碰到三个穿着灰白棉布裙的农家女娃。她们赤着脚在路上跳舞,见到他就停下来,爬上横木围栏,坐在最上一根横杆上,脚丫搭着第二根横木,生了一层厚堾的膝盖支起来。抵住下巴。她们盯着他瞧,英曼扬手说了声嗨,却没人应答。

这段日子快要结束的时候,一天早上,他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年轻的白杨树林里。虽然季节尚未催迫,树叶已经变黄。他的思绪转到了食物问题上。这一番赶路,速度尚差强人意,但他却日益厌倦:总是东躲西藏、饥肠辘辘,除了玉米糊、苹果、柿子和偷来的瓜,无以果腹。要是能有点肉和面包吃,该是多么美好啊!他正反复权衡满足食欲和为此将要冒的风险,却在此时遇到了一群在河中浣衣的女人。他走到树林边缘,向她们看去。

女人们站在齐小腿深的水里,在光滑的石头上捶打衣物,然后漂洗、拧干,摊在近旁的灌木丛上晾晒。有人在聊天,有人在大笑,其他的有一句没一句地哼着歌儿。她们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别进腰带里,以免被河水打湿。在英曼眼中,这副样子就像穿着阿拉伯马裤的义勇兵团,他们的尸体散布在战场上,色彩异常鲜明,甚至带有一种喜庆的气氛。女人们不知道有人正在一旁窥视,把裙子一直提到大腿上。衣物上的水滴到腿上,紧贴着洁白的皮肤滑落,在阳光中闪亮如油。

换做另外一天,这个场面可说颇为香艳诱惑,可现在英曼的注意力却停留在别处——那些女人带着吃的东西,有些装在柳条筐里,有的用布包着,而且就放在河岸上。他起先想喊一嗓子,叫她们过来买点吃的。但他怀疑她们会马上排出战斗队形,从河底拣起石头把他打得望风而逃。所以他决定还是不露头的好。

他在树木和石块的掩护下,悄悄摸到河岸边。躲在一棵粗糙的河桦后面,偷偷伸出手掂了掂几份食物的分量。他拿了最重的一个,在原处留下远超所值的钱。在此时表现得慷慨一些似乎尤为重要。

他沿路向前行去,提着布包的一角,边走边在手里荡悠。与河拉开一定距离后,他将布包解开,里面是三大块煮鱼肉,三只煮土豆,还有两块不是很熟的饼。

饼和鱼?英曼想,这算是什么搭配啊?真是索然无味的一顿饭,尤其是和他已经想像了一路的又是肉又是面包的大餐比较而言。

可他还是边走边把东西吃了。不一会儿,他走上了一段已经荒弃的路,最后一只土豆还差两口就吃完了。正在这时,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脑后发痒。英曼停下脚步,向四周观望。身后远远地有一个人,正快速走过来。英曼将土豆吞掉,大步流星向前走去,拐过第一个弯,闪身进入树林,在一棵倒下的树干后面,找了个有利于观察的位置藏好。

片刻后,那人从拐弯处出现了。他光着头,身穿一件灰色大衣,下摆不停地扇动着,肩背一个笨重的皮包,手里拿着根高与人齐的木杖。他低头大步朝前走,木杖和着脚步的节拍一下下在地上点着,那模样像个古时候游方的僧侣。等他走近后,英曼看见他脸上的伤口,还有多处黄绿色的淤伤。嘴唇上有一个裂口,已经快愈合了,结了一道黑色的疤,和兔唇差不多。光光的头皮上生着一撮撮的黄毛,没毛的地方是东一条西一道长长的伤疤。他的肚子如此之瘪,裤腰俛出好大的褶子,用一截绳子扎紧。当他从地面抬起蓝色的眼睛,尽管有那么多惨不忍睹的累累伤痕,英曼还是马上就看出,他竟然是那个牧师。

英曼从树干后面直起身说了声:喂!

牧师停步看过来。老天哪,他说,我正在找你呢。

英曼拔出刀子,随便拿在手里,刀尖向下。他说,你来找我报仇,我连一颗子弹都不用费,这就能把你劈了。

——哦,非也。我是要向你表示感谢。你救了我,让我没犯下不可饶恕的大罪。

——你走这么远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

——不是,我在赶路,和你一样,成了背井离乡的信徒。不过我可能言之过早了,常言说的好,路上的不都是香客。且不说这些,你是要去什么地方呢?

英曼上下打量着牧师。你的脸怎么了?他问。

——你把我撂在那儿,等到有人发现我,再看了你留的字条后,就来了一帮会众,由约翰斯通执事率领,把我从树上解下来一顿好揍。他们把我的衣服扔到河里,还用刀子割掉了我的头发,我想他们是没弄清楚参孙和大利拉的故事。他们从背后揪住我,这时我的未婚妻跑来朝我吐唾沫,还说感谢万能的主,让她没有姓维西。我一无所有,唯有两只手遮羞。他们甚至不肯给我一个小时收拾东西,叫我立刻滚出镇子,不然就会把我光着身子吊死在教堂的塔尖上。这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在那里是再也呆不下去啦。

——那倒是,英曼说。另一个女人怎样了?

——哦,劳拉·弗斯特,维西说,他们把她拖出来,逼她交代。但她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待非法怀孕的事实确定后,她会受教堂申斥一段时间,忏悔赎罪,大约要一年吧。这之后,剩下的就是人们的流言飞语。再过个三两年,她就会找个老光棍嫁掉,这种人只要有相貌好看的女人,倒不介意养一个私生子。我们的关系会让她因祸得福呢。而我已经把她和未婚妻都抛在脑后啦。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肯定,让你活着是不是做对了,英曼说。

然后他再没别的话,还刀入鞘,回到路上走自己的。可是那牧师在他旁边一步不落地跟着。

——你好像要往西边去的样子,如果不介意的话,我跟你一道儿走,他说。

——事实上,我介意,英曼说。他觉得与其跟傻瓜做伴,还不如孤身上路。

他一抬臂,想反手给牧师一掌。可是牧师既不逃跑,也不还击,甚至连举起木杖格挡一下的意图都没有。相反,他只是缩头弓背,像受惊的狗一样,准备承受这一击。于是英曼只有收手作罢,心想,既然连赶走他都懒得,还是只管往前走着瞧吧。

维西紧跟在英曼身边,不住嘴地说着。看他的表现,应该是自以为找到了一个同伴,似乎有意把此前生活中的种种都从自己心头卸下,转嫁到英曼头上。每一次的失足——他明显失足过很多次——都要与英曼分享。他是个非常差劲的牧师,这连他自己也知道。

——干牧师我各方面表现都很糟糕,除了讲道,那可是我的拿手戏,他说,我拯救的灵魂,可比你的手指头和脚指头加起来还多。但现在我已经发誓不干这行了,准备到德克萨斯从头过起。

——许多人都这么想呢。

——《士师记》里讲到有一段时间以色列没有律法,每个人都各行其是。我听说德克萨斯也是这样。那是片自由的土地。

——都是那么说,英曼道,你到那里打算干什么,种地?

——哦,不太可能。我缺少从土里找饭吃的本事;至于要干什么,我还没决定呢,没有什么明确的打算;也可能我就是占一块地,跟一个县那么大,在上面放牛,到最后多得数不清,你可以在它们的后背上走一整天,脚都不用沾地,维西说。

——那你打算拿什么来买你的第一对种牛呢?

——就靠这个。

维西把手伸进大衣下摆,抽出一支科尔特军用左轮,是他离开村子的时候顺手牵羊搞到的。

——我也许能练成一个小有名气的枪手呢,他说。

——你从哪儿弄的枪?英曼问。

——老约翰斯通的老婆知道这事以后,对我挺同情。她看见我在树丛里躲躲闪闪,就叫我到她的窗前,然后回卧室去拿我现在穿的这身破衣服。这时我看见饭桌上有一把手枪,就从窗户伸手进去拿出来,扔进草丛里,等穿好衣服,再偷偷把它拣起来,带着走了。

他的口气很是洋洋自得,就像一个偷了人家在窗台上放凉的馅饼的孩子。

——当枪手的想法就是这么来的,他继续道,这东西会让你不由自主地兴起一些念头。

他把那支科尔特举在面前仔细端详着,似乎想从锃亮的弹膛上看见自己的未来。

那天下午在觅食方面可谓走运之极,因为英曼和维西没走多远,就在一片栎树林里发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它门户洞开,窗子也破了,院子里荒草萋萋,毛蕊花、牛蒡、印第安烟草欣欣向荣。房子四周全是蜂箱,有些用空心黑胶树干制成,上面用罗盘定位后钻了一些小孔。其他的是用干草编的,颜色灰白,像旧茅草屋,已经开始有些软塌塌的,顶部也陷了下去。尽管没人照看,蜜蜂们依旧在辛勤劳作,忙进忙出。

——如果我们弄到其中一箱里的蜜,那可是一顿美餐,维西说。

——那你就去弄吧,英曼说。

——我最受不了蜜蜂蛰了,维西说,我会肿起老大的包,叫我跑到它们中间去,那可不成。

——但是你却能吃蜂蜜,只不过得要我去弄,是这个意思吧?

——有蜂蜜吃会让人心满意足,连走路都有劲儿。

英曼无法对这样的观点进行反驳。于是他放下卷起的衣袖,把裤腿塞进靴筒,再用外套把头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一条看路的缝。他走到蜂箱前,取掉盖子,伸手进去,连蜜带一块块的蜂巢抓进罐子里,直到罐子装得满满的,已经开始从边上向外溢。他的动作缓慢而从容,几乎没怎么被蛰。

英曼和维西坐在门廊的边上,罐子摆在俩人中间,用勺大口地吃着蜂蜜。蜂蜜的颜色跟咖啡一般黑,各种花蜜全部混在一起,里面还沾着许多蜜蜂的翅膀,由于很长时间没人来收,已经有些凝结了。当然,如果与他父亲当年跟踪野蜂,从树上的蜂巢里采到的清纯的栗树花蜜相比,这里的蜂蜜可说一无是处。但英曼和维西还是吃得津津有味。蜜快吃完了,英曼从罐子里拣起一块蜂巢,咬下一口。

——你连蜂巢都吃?维西说,语气有点不以为然。

——你说这话,好像咱们面前有一锅炖鸡似的,英曼边说边咀嚼着嘴里像蜡一样的蜂巢。

——只是吃这东西怕会不通便啊。

——对你有好处,大补呢,英曼说。他又咬一口,然后递一块给维西,牧师不太情愿地吃了起来。

——我还饿呢,维西说。他们已经把罐子吃了个底朝天。

——就这样了,除非你能找到什么猎物给咱们打,英曼说。不过,咱们要做的是赶路,不是打猎。这种走法会让你倒足胃口的。

——有人说想得到满足,就去一个没有你想要的东西,让你失去一切胃口的地方,这太荒唐了,维西说。满足,其实主要是能说服自己相信,你不会因过于听从自己的欲望,而遭受上帝严厉的惩罚。我没见过有谁因为相信审判日月亮要变为血而得到什么好处。我本人是不太相信那一套的。

英曼从门廊上挺身而起,向外走去。他们快步走了一个钟头,这时路变得很窄,他们沿路爬上一个浑圆的山丘,然后顺着一条蜿蜒的小溪向下走了一程。水流很急,翻着白色的浪花,在平坦和转弯处,则形成一个个小池塘和平缓的水湾,如果不是特别计较的话,倒可以把它和一条山溪相提并论。潮湿的山沟也散发出大山的味道,空气中混合着加莱克斯草、腐叶和湿土的气味。英曼把这感觉说了出来。

维西转回头用鼻子吸了吸。有股臭屁股味,他说。

英曼一声没吭。他已经累了,心绪非常散漫,眼睛看着那一线闪亮的溪水向低处流去。小溪为自己找到的路线弯弯曲曲,跟猪肠子一样。从书里学到的东西足以使他认为,在地心引力的作用下,物体向下运动的最理想方式应该呈一条直线。但是看着这蛇行下山的小溪,他发觉书上所言不过是痴人的空谈。那一道道转弯,都在表明,一切运动的物体,必须适应实际地形的错杂迷宫,听从它的安排。

到平地后,水流缓了下来,脏脏的,比一条泥沟好不了多少,失去了能让英曼联想到山溪的任何特征。这时维西停下脚说,看那边。

溪水又深又窄,几乎迈步可过。水中有一条鲇鱼,比牛车的车前横木还要长,但是身子要粗得多,壮得像一只大木桶。丑怪的脸上是两个细小的眼睛,嘴上灰白的长须在水中蠕动;下颌缩到后面便于吃河底的垃圾,后背黑中透绿,麻麻赖赖的。虽然与英曼在开普菲尔河深沉的泥汤中想像的鲇鱼相较,它不过是个侏儒,但也绝对算是个大块头了。它肯定是在什么地方游岔了路,可悲地被小溪夹在当中,除非肚子上长了合叶,否则就别想掉头了。

——它会是一道好菜,维西说。

——我们没有工具,英曼指出。

——我愿意付出一切,只要能给我一把钓竿、一条渔线,一个鱼钩,上面再挂一大团涂油的全麦面包。

——可是我们没有,英曼说着抬起腿来继续赶路,他对这种平原钓鱼的方式没有一点好感。那鲇鱼被他投在水底的影子惊动,向着上游艰难前进。

维西跟着英曼一起走,但频频回首,朝小溪望去。他明白地表示出自己在生气,每走上一百码的距离,就会说一句:那可是一条大鱼。

走了不过半英里路,维西站住说:不行,我非得把那条鱼弄到手不可,说罢转身沿着来路一溜小跑。英曼走在后头跟着。就快回到刚才那条鱼呆的地方时,维西带头拐进林子,在里面一路猛冲,绕了一个大圈。因此当他们过一会儿再次回到水边时,已经远远地在上游了。英曼袖着手在一边看,维西到树林里去找折断的树枝,将它们拖出来扔到溪水里。他把树枝垒作一堆,在上面又蹦又跳地踩实,终于建成了一座像个大刺猬似的渔梁。

——你在忙乎什么?英曼问。

——只管站着瞧吧,维西说。

然后他又钻进树林,兜圈子回到下游,算准鲇鱼所在的地方跳进水里,沿溪上溯,边走边用脚踢水。虽然现在看不到鱼,但他知道它一定被自己驱赶着游在前面。

当维西回到鱼梁处,英曼终于看见了那条鲇鱼,它不停地在渔梁上拱着,试图找到一条通路。维西扯下帽子,一把甩到岸上,踏水向鲇鱼逼近。他弯下腰,整个上半身浸到水里,要把它抓出来。一鱼一人扭打着冲出水面,泼起大片水花。维西拦腰紧紧把鱼搂在胸前,双手死掐它雪白的肚皮。鲇鱼使尽一切伎俩与他博斗,用没脖子的头撞他的头,用鳃边的长须抽他的耳光。它弯起身子,变成一张坚硬的大弓,然后没命地一抻,从他手里弹了出来,跌进水里。维西站在那儿,大口喘气,脸上被鲇鱼须鞭打过的地方留下道道红印,胳膊上也被鱼鳍割得伤痕累累。他俯身下去,再一次把鱼从水里揪了出来,进行新一轮的格斗。他就这样屡败屡战,但终归是屡战屡败,最后人和鱼都折腾得精疲力竭,几乎不能动弹。他疲倦地爬出小溪,坐在岸上。

——你能不能也下到水里试一试?他问英曼。

英曼伸手从屁股后面抽出勒马特左轮,一枪射穿了鲇鱼的头。它挣扎了一会,然后就不动了。

——天!维西说。

晚上他们就留在那儿过夜。维西什么也不管,生火造饭全让英曼一个人忙活。显然,他除了说话和吃饭,其他的事都不在行。英曼将鱼开膛破肚,在鱼胃里发现了一个铁锤头,和一只完整的蓝鸲。他把这些放到旁边一块平坦的石头上。接下来他剥去了鲇鱼腹背上的一部分鱼皮,然后把鱼肉切成片。维西的背包里有一块用蜡纸包的猪油。英曼把它放在锅里融了,把鱼肉裹上自己的玉米面,在油里煎至焦黄。开饭的时候,维西一面吃,一面瞧着石头上的东西,琢磨这条鲇鱼的食谱。

——你想它会不会是在很久以前曾囫囵吞下一把锤子,然后锤子柄被胃液消化,只剩锤头?他问。

——有可能,英曼说,更奇怪的事我也听说过。

但那只蓝鸲却是个迷。英曼能想出来的唯一比较满意的解释是,某种更上等的鱼,比如说一条不同寻常的鳟鱼,从水里跃起来,将停在溪边低枝上的蓝鸲吃掉。然后那条漂亮的鳟鱼也马上一命呜呼,沉入河底,被鲇鱼吞入腹中,由外至内逐渐消化,所以到现在就只剩下了这只蓝鸲。

他们大快朵颐,整个傍晚一直在吃,煎鱼片和猪油吃光后,他们就割下一块块的鱼肉,用绿树枝叉起来,直接在炭火上烤。此间维西没完没了地唠叨,自己的生平事迹讲腻了以后,又想引逗英曼说说他的故事:他的家在哪儿,他要去什么地方,曾经到过哪儿,诸如此类。但他几乎连一个字的答案都没捞到。英曼只是默默地箕踞在地,双眼盯着火焰。

——我估计跟群的悲惨遭遇比,你也差不到哪儿去,维西最后说。然后他就给英曼讲了那个灵魂被损毁,因耶稣而得救的人的故事。讲他遇到耶稣之前,一直逃避人世,赤身裸体藏在荒野中,用牙齿咬啮墓石,又用石头砍自己;由于遭逢厄运而沦为野人,头脑几乎完全被疯狂所占据。

——他昼夜常在坟茔里和山中喊叫,像狗一样悲鸣,维西说。耶稣听到他,就去到他那里,马上使他恢复正常,比你吃一口盐下肚还轻松容易。群回到家,已经是一个全新的人。

见英曼依然默默地坐着,维西就说,我知道你是从战场跑下来的,因此咱们都是逃亡者。

——别把我和你扯到一起。

——我不适合服役,维西说。

——这连傻子也能看出来。

——那是医生说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错过了很多东西。

——哦,你错过的太多了,英曼说。

——唉,该死,我就知道是这样。

——我给你讲一件你错过的事。看看一个丧气的牧师能管什么事。

他给维西讲的是彼得斯堡战役中的那次大爆炸。被北方地道兵炸掉的那群南卡罗莱纳士兵位置紧挨着英曼所在的团。当时英曼正在板条垒筑的战壕里烘黑麦,准备做一壶所谓的咖啡,右边战线的地面一下子耸了起来,人和泥土同时飞到半空,又落回地面。英曼的身上落满了土。一只小腿,脚上还穿着靴子,正掉在他身边。一个人从战壕另一侧冲过来,发疯似的喊着:地狱开口子啦!

战壕里,被炸开的洞口左右两侧的人都向后退开,以为紧跟着会有人出来袭击。但很快他们就明白,确实有一些联邦士兵从地道冲进炸出来的大坑,但他们被自己创造的奇迹惊呆了,为眼前巨力开创的新地貌而困惑,因此只是龟缩在大坑中,没有行动。

哈斯克尔当机立断,把他的艾普罗维特迫击炮都调过来,就摆在大坑的边上,每门炮仅装一盎司半的火药,因为只要能把炮弹射进50英尺外的坑底就成。北军士兵在坑下坐立不安,像一群关在圈里待宰的小猪,就等着铁锤砸向天灵盖。迫击炮弹把他们中的许多人炸得肢体横飞,随后,英曼的团当先冲下大坑。里面进行的是一场他从未经历过的战斗,以最原始的方式展开,好似几百个人被驱入一个地穴之中,磨肩擦踵,却要互相拼杀。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开枪和装弹,所以步枪基本都被当成棒子使。英曼看见有个年幼的号手,用一个弹药盒将一个人的头砸开了瓢。北军几乎没怎么抵抗。脚下到处是尸体和断肢,爆炸以及后来的炮击使许多人死无全尸,地面被血浸得又粘又滑,湿乎乎的内脏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深处大坑之下,为凹凸不平的土壁所环绕,仅能仰望到一片小小的天空,似乎这就是整个世界,而战斗就是这个世界的一切。他们杀光了所有没来得及逃跑的人,一个不剩。

——这就是你错过的事情,英曼说,你觉得遗憾吗?

英曼打好地铺,躺下睡了。早上,他们切下一些鱼肉当早餐,额外又烤了若干块,带在路上吃。但到他们收拾停当启程时,剩下的鱼肉仍然比他们吃掉的多。三只乌鸦停在一棵山胡桃树顶上,在等着。

第二天,中午已经过去许久,大风吹起阴云,下起了大雨,一时不见有停的样子。他们顶雨前进,希望赶紧找到避雨的地方。维西一直用手揉摸颈后,抱怨说头疼得钻心。原来就在当天,他曾被英曼用一根车轴打得跪倒在地上。

当时,他们走进一家破败的乡村商店想买些吃的,刚一进门,维西就掏出他的科尔特手枪,命令店主把抽屉里的钱全交出来。英曼随手抄起一个重家伙——放在门边架子上的一根车轴——将维西搂头砸倒。科尔特手枪在木地板上滚出老远,撞到一袋子面粉上才停住。维西跪在地上,差点昏厥过去,幸亏猛咳了一阵,这才恢复清醒。店主看看维西,再看看英曼,说:你们搞什么鬼?

英曼马上道歉,拣起手枪,揪着维西的衣领把他拖到门口,让他在台阶上坐着,然后返身再进商店买东西。不想这功夫店主已经拿出一杆猎枪,蹲在柜台后面,枪口指住大门。

——给我走开,他说。我这里连三角钱的银币都没有,但谁要是想来拿,我就要了他的命。

英曼把手伸出,掌心向前。

——他只是个傻瓜,英曼说着倒退而出。

雨一直在下,维西哼哼唧唧地嘟哝着,想停下来,到雨小一些的松树底下蹲着。英曼披着防潮布,不理维西的抱怨,继续向前走,希望能找到一个适合躲雨的牲口棚,却一个也没有发现。稍后,对面路上走来一个胖大的女奴。她戴着一顶用软软的梓树叶拼成的巨大防雨帽,样式希奇古怪,但走在雨里就和撑了伞一样,滴水不沾。她一眼就看出英曼俩人是逃避兵役者,对他们说前面有一家客栈,老板对战争根本不关心,也不会问任何问题。

又走了大约一英里,他们看到了那个破落的大车店,是一处路边小站,能给驿车换马,旅客还可以住宿。正面是一间简陋的小酒馆,门面刷成红褐色,房前有两棵高大的栎树,屋后伸出一溜低矮的单屋顶厢房。在战前的日子里,通往铁路终端畜类市场的大路上,牲口络绎不绝,赶着猪、牛、鹅去贩卖的人都在此过夜,但那个时代仿佛失去的乐园,一去不复返了。如今,摊在客店周围的畜栏基本空空如也,长满了豚草。

英曼和维西上前推门,发现是插住的,但能听到里面有人声。他们敲了敲门,门板的缝隙中出现了一只眼睛,然后门闩抬了起来。他们走进屋,一股湿衣服和脏头发混在一起的强烈臭味扑鼻而来,屋里阴暗潮湿,一扇窗户都没有,全靠壁炉照亮。他们的眼睛尚未适应黑暗,牧师已径自举步向前,脸上挂着微笑,好像是轻车熟路地来会老友一般。结果,立马就绊到一张矮凳,将一个老头撞倒在地。那人骂了句他妈的,屋内几张桌子旁边影影绰绰坐着些人,这时纷纷发出不平的抱怨声。英曼抓着维西的肩膀把他拖到自己身后,然后弯身扶起倒下的凳子,搀着老人站起来。

他们往里面走,找个位置坐下来。等眼睛适应了黑暗,他们看见天棚一头有好几个洞,应该是最近烟囱起过火,烧出来的,还没补上。雨水自洞口灌入,紧贴着壁炉洒落而下,和屋外一样密集,被淋得精湿的旅客根本没法站在火边取暖,烘干身上的衣服。壁炉很大,几乎横贯一整面墙,让人想像必曾有过烈焰熊熊的往昔岁月,但现如今,你用一块鞍布就能把里面的火盖住。

未几,一个身材与彪形大汉不相上下的黑人妓女,从后面一间小屋里出来。她一手拎了只酒瓶,另一只手掐住五只威士忌酒杯,每个杯口里都插着一根粗壮的手指。英曼注意到,她右耳上方蓬乱的头发里插着一把剃刀,只露出红色的刀柄。女人的熊腰之上扎着一件皮围裙,一身黄褐色的土布衣裙,开口很低,扣子也没系好,呈现出巍峨的胸脯。当她从火光暗淡的壁炉前走过时,屋内每一个男人都转过头来,透过薄薄的裙子,去瞄那双大腿健硕的轮廓;裙摆刚好及膝,肌肉发达的小腿一览无余。她赤着脚,脚丫子很脏,皮肤黑得有如炉盖。她是个满漂亮的女人,至少那些偏爱大号东西的男人会这么想。她在屋内踱了几趟,偶尔给客人斟杯酒,最后来到英曼这一桌。她放下两个杯子,倒满酒,拉出一张椅子坐下,两腿劈叉,裙子一下缩到大腿上。英曼瞧见,在她的大腿内侧,有一条白色的刀疤,从膝盖向上,直到消失在皱缩成一团的裙子的阴影里。

——二位先生,她说道,同时拿眼睛打量他们,掂量着能否捞到什么油水。她张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和蓝色的牙床。牧师一口喝干杯中酒,把酒杯向她递过去,眼珠定在她乳房之间的巨缝上。她给杯子加满酒说:你叫什么名字,宝贝?

——维西,他说,所罗门·维西。牧师又喝干第二杯酒,眼睛一直盯着大峡谷不动窝。他好像在颤抖,已经一头栽到情欲的深沟里去了。

——好吧,所罗门·维西,她说,那么说说你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多,他说。

——嗯,够诚实,你看起来也不像。不过没关系。如果到后面跟老特尔迪呆上一会儿,你愿意出多少呢?

——我愿意出很多,维西说。他的语气诚恳已极。

——但你出不出得起,可还是个问题,她说。

——嘿,这你就不用担心了。

特尔迪看着英曼。想一起来吗?她问。

——你们自己去吧,英曼说。

但没等他们离开,一个身穿脏兮兮的皮夹克、鞋后跟上的刺轮花啷啷做响的人,从房间另一头走过来,把一只手搭在特尔迪的肩上。他太阳穴上长着一个红色的粉瘤,看样子已经快醉了。英曼第一个本能的反应,是看他有什么武器。只见他一边屁股上别着一支手枪,另一边则挂着把鞘刀,腰带的搭扣上,用皮绳系着一根自制的包皮金属棒。这人低头看着特尔迪说,过来,大块头,那边有几个爷们想跟你聊聊。说罢就拉她的肩膀。

——我这儿还有生意,她说。

那人看着维西咧嘴笑道:这个小家伙可管不了这事。

维西听到这话,站起身,从大衣下面掏出科尔特手枪,看架势是要瞄准对方的肚皮。但他的动作太慢太明显,等他把枪举起来,对方早已掏出手枪,伸直胳膊,枪口离维西的鼻子也就一个手指头的距离。

维西的手拿不稳了,枪管下垂,现在要是开枪的话,只能打中那人的脚。

——把那东西收起来,英曼说。

俩人同时转目望向英曼,这时特尔迪伸手一把将维西的枪夺了下来。

那人看着维西,噘起嘴唇。

——你这条吃屎的狗,他对特尔迪说,然后又看着维西说:她刚救了你一条小命,因为要是在你空手的时候杀了你,我就得吃官司。

维西没有针对任何一个人,自顾自地说:把我的枪还给我。

——该闭嘴了,英曼对维西说话,但眼睛却没离开那个长着粉瘤的人。

——恕难从命,那人说。

英曼没有吱声。

那人仍用枪指着维西的头,似乎不知道该怎样让这场较量收场。

——我看我只好拿它揍你一顿算了,他说着手枪在维西面前一晃。

——喂,英曼说。

那人看过来。勒马特左轮已经亮相,平放于桌上,英曼的手搭在上面。

英曼另一只手的食指一摇,示意那人走开。

那人眼睛盯住勒马特左轮,站了很久,他看得越久,英曼越显得沉静。最后那人将枪插回皮套,返身走开,骂骂咧咧地穿过房间,招呼起他那一伙人出门而去。

——把那给我,英曼对特尔迪说。她递过维西的手枪,英曼将其别在裤腰上。

——你是成心想把咱们俩的命都送掉,英曼对维西说。

——不见得,维西说,我们可是二对一呢。

——不,你错了,别指望我护着你。

——呵,可你刚刚就那么做了。

——还是一样,别指望我,也许下一次我就不管了。

维西咧嘴笑着说,我看不会。然后他们就起身离开了,维西的胳膊搂着特尔迪的腰——那里也不过比别处稍稍窄上一点而已。英曼将椅子向后挪到靠墙,以免有人从背后偷袭。他把空杯子朝一个系着围裙,看来像是酒保的人举了举。那人一见,便携了一只酒瓶过来。

——这壁炉可真不小,英曼说。

——夏天我们给它刷上白灰,在里面放个床架睡觉,没有比它更凉快的地方了,那人说道。

——哦,英曼说。

——要吃晚饭吗?

——是的。我已经连着在树林子里吃好几天了。

——过两个来钟头就好,那人说。

时间慢慢过去,店里又来了一些客人。一对老头子赶着一车农产品,要去附近的集镇出售;一个满头白发的货郎,推着一车杂货,有长柄平底煎锅、若干轴丝带、锡杯,以及许多吹制的棕色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鸦片酊和其他各种药酒。再加上其他几位旅客,杂七杂八凑到一张长桌上饮酒聊天。他们都对过去贩卖家禽、家畜的岁月恋恋不舍。一个人说:哎,我从这里赶过去的牛不知道有多少了。另一个人提起某次从这条路上押送一大群鸭和鹅,他说每隔几天,他们就得把鸭、鹅的脚探进滚烫的沥青里,然后再裹上沙子,省得它们在路上把自己的脚蹼磨掉了。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讲。

一直到吃晚饭,英曼都是一个人呆着,坐在房间不漏雨的那头,呷着棕色的酒。这酒据称是波旁威士忌,但除了有酒精味,再也尝不出跟波旁威士忌有任何共同之处。他没好气地看着房间对面壁炉中仅是空摆设的火苗。其他人经常朝他瞟一眼,神情中带着一些不安。他们的面孔是镜子,英曼能从中看到自己,在那些人的眼中,他分明就是一个可能无缘无故举枪杀人的家伙。

为在马厩上面的干草棚里过夜,英曼付了南方发行的五元纸钞。晚餐另付五元,等端上来一瞧,原来是不到半碗黑乎乎的炖兔肉和鸡肉,外加一块玉米饼。就算现在的钱再不值钱,这也实在是太贵了。

晚饭后,在天黑前最后的余光中,英曼背靠拴马桩站在牲口棚的门口,头顶是从酒馆房后伸出的木瓦雨搭。大滴的雨水溅落在停车的院子和路上的泥浆里,北风冰凉。屋檐的椽子上挂着两盏灯,它们的光芒似乎被雨水冲淡,只照出地上的水坑。一切东西原本鲜亮和突出的部分,都被灯光捕捉到,在阴影衬托下变得更加分明,形成了阴郁的对比。雨水从雨搭上连珠而落,英曼想起朗斯特里特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说过的话:北军络绎倒毙就像从屋檐流下的雨水。英曼在心里说:根本不像,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客栈使用的木材已经很旧,断面不再整齐光滑,即便在这么潮湿的天气里,英曼用手摸上去,仍有粉末一般的感觉。泥泞的过道对面,两匹马低头站在畜栏里,被雨淋得精湿。另一些比较幸运的,则站在过道这一侧的马厩中。但是这些马竟然会咬人,英曼正转头看它们的时候,那两个要去集市的老人之一从马厩旁走过,去自己的房间,被一匹棕黄色的母马生生地从他的上臂咬下核桃大小的一片肉来。

英曼就这么站着,目光迷离,看着外面渐渐变暗的景致。过了一会,他决定还是去睡觉,明天起个大早继续上路。他攀上梯子,进入草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一位室友,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货郎。其他的旅客都出钱买了客房的铺位。那人已经把手推车上的各色箱子袋子卸下来,全部带上草棚。英曼把自己的包裹往房檐下一扔,走过去背靠一堆干草坐下。房梁的长钉上挂着货郎从酒馆带上来的一盏油灯,英曼正好坐在它昏黄的光圈之外。

英曼看着货郎坐在摇曳的灯光下,脱去靴袜,他的脚跟和脚趾附近起了许多紧绷绷的血泡。他从一个皮袋子里拿出一根放血针。映着灯光,钢制的利器在黑暗中闪射出淡黄的光泽,像一根金钩。他把脚上的血泡全部挑破,用手指挤压,将里面粉红色的液体放尽,然后又把靴子穿上,嘴里说了声:唔……。他在裤子上抹抹手指头,站起身在草棚里一瘸一拐走了几个来回,极其轻柔小心。

——唔……他又说了一遍。

——你跟我走得一样惨,英曼说。

——差不离。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表,看看表盘,曲起指节在上面敲了敲,放到耳朵上听了一阵儿。

——我以为已经很晚了,才六点,他说。

货郎把灯从钉子上摘下来,放到地板上,跟英曼一起在草堆上靠着。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雨滴敲打着头顶的木瓦,提醒他们有一个严实的屋顶和一堆干草,是件多么美好的事。那一圈柔和的黄光,给空荡的草棚平添几分温暖与舒适。灯光以外的一切,全都隐没在黑暗里,他们似乎置身于一个以光为墙的怡人小屋之中。可以听到下面马厩里的马在移动身体,它们的喷气声,还有一些人困顿的谈话声。

货郎又伸手去翻他的袋子,掏出了一个大白镴壶,他拔下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英曼。

——这是田纳西来的瓶装酒,他说。

英曼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入口有一股烟味和皮子味,还别有一番纯厚浓郁的滋味。

外面雨下得更大,黑夜里刮起了大风,在木瓦间呼啸,吹得板条格格做响,灯光在气流中跳动闪烁。暴风雨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他们四肢摊开躺在草堆上,在电光与雷鸣之中喝酒,讲着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的故事。

英曼了解到,他的名字叫奥德尔,在灯光下可以看出,尽管他的头发白得跟鹅毛一样,人却根本不老,岁数顶多比英曼稍大一点。

——我过的可不是舒坦日子,远远不是,奥德尔说,不过,也别看我现在的模样,就以为我一直这么潦倒。我生在有钱人家,按正当权利,我本应该即将继承佐治亚南部的一个棉花和蓝靛种植园。那可是一大笔财产。现在这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老了。说不定那个老混蛋已经死了呢。那一切都应该属于我,那么多的土地,用英亩算都嫌太麻烦,一边长十英里,另一边六英里;还有那么多的黑奴,都找不到足够的活给他们干。这些都是我的。

——那你怎么不回家?英曼问。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占去了整个傍晚。当灯油燃尽后,货郎对着黑暗,继续诉说他那鲁莽而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是一个快乐的青年,家中的长子,所受的培养和教育都是为了将来能够继承种植园。问题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竟然叛经离道地爱上了一个黑女仆,一个叫露辛达的奴隶。他自称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过疯狂的程度,因为在每个人眼里,哪怕仅爱她一点点,都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那时她二十二岁,是一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皮肤的颜色不比鞣制过的鹿皮深多少,他说。她是一朵黄玫瑰。

使问题更加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刚娶了县里另一位大种植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似锦,远近的姑娘都随他挑。奥德尔相中的是一个娇柔体弱的姑娘,经常神经紧张头晕疲惫,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一下午。但她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美,奥德尔非她不娶。可是,婚礼之后,当他解下新娘的大蓬裙,眼前就几乎没剩下什么了。她是那么的瘦小纤细。他在妻子身上,没看到任何东西,可以锁住自己的心。

全家人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奥德尔、他新过门的小媳妇、他的父母、弟弟,还有一个姊妹。奥德尔要做的事不多,他父亲还没到那个愿意放开任何一点权力的年龄。并不是说父亲在管理田产方面有什么非他莫属的过人之处,他一生最不得了的业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后,成功地提高了口味,认为苦艾酒好过威士忌。

闲来无事,奥德尔花许多时间读司哥特的小说,天气冷的那几个月就去打猎,热的时候钓鱼,还对养马生出了兴趣。他觉得生活无聊至极。

露辛达是作为赌牌的筹码,被他父亲赢回来的。那次秋天猎熊,他父亲赢了五花八门许多东西,一个晚上的赌局,就有许多口猪、几家子奴隶、一匹鞍马、一窝捕鸟的猎犬,一支英国造的上好猎枪和露辛达在几人间易手。被从前的主人打发过来那天,她只带着一块方布,里面裹着她所有的东西,布包还没个南瓜大。

露辛达被派到厨房干活,奥德尔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他走进厨房,当即就爱上了她闪亮的黑发,她清秀的手、脚和足踝,锁骨处绷紧的皮肤。她光着脚,奥德尔对英曼说,他站在那里,向下看着她漂亮的小脚丫,恨不得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

此后的几个月,他经常坐在炉灶边的一把椅子里,手捧咖啡,痴痴地看着露辛达,直到房子里每个人都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天,父亲把他叫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的话说,把她随便带到哪间外屋,跟她干一回。

奥德尔吓了一跳。他是在恋爱,他解释说。

他的父亲笑了。我养了个傻瓜,他说。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什么都得干。

奥德尔陷入绝望之中,经常整天卧床不起。要么就在县里四处游荡,喝酒赌博。直至他发现,每周有两天,那个农民的老婆和露辛达都会进城来卖鸡蛋。

每逢这些日子,奥德尔就会起个大早,精神焕发地张罗着出去打猎。他给一匹马备上鞍具,带着一支装在枪套里上了膛的猎枪和一对猎犬,在门廊处翻身上马。一人一骑跑出几英里,狗在后面撒欢地跟着,不时钻进树林兴致勃勃地嗅来嗅去,好似真要打猎一般。他骑马从城中穿过,继续沿路向前,直到看见露辛达。她赤脚走在路上,胳膊上挎着一篮子鸡蛋。他会下马走在她身边,拿过篮子替她提着,努力找一个话题跟她聊天。在那数月间,他从不曾想过要把她拽到林子里。她会乞求他不要再来,为他自己,也为了她好。回到城边,他把篮子还给露辛达,执着她的手,分别时,俩人都低下了头。

当然,最终奥德尔还是把她拉进了树林,躺到长松叶铺就的床上。打那以后,每月都有几晚,他去露辛达的木屋与她幽会。他给马缚上脚绊,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进那片松林间的空地,她的小屋就在此处。她会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跑出来迎他,他抱住她,带她返回屋中,与她睡觉,直到黎明将至。

他寻找各种理由不回家,最主要的借口是打浣熊。很快,附近一带的奴隶都知道,奥德尔会出大价钱买新杀的浣熊。如果赶上了,奥德尔就在回家的途中买一只,来证实他晚间狩猎的故事。否则,就只好对着家人哀叹自己射术不精,抱怨猎犬经验不足,猎物也越来越少。

这种情况维持了大约一年。然后一天晚上,露辛达告诉奥德尔,她怀孕了。这下,奥德尔再也无法继续忍耐,第二天就去找他的父亲。俩人在所谓的书房见面,虽然父亲在那里唯一读过的东西就是种植园的大账本。他们站在壁炉边,奥德尔提议自己把露辛达买下来,他愿意付任何价钱,决不吝惜。父亲坐了下来,吃惊地眨巴着眼睛。我没太听懂你的意思,他说,你买这个黑鬼,究竟是为了让她干农活,还是为了她的屄?

奥德尔在父亲的左耳上猛击了一拳。老头倒了下去,爬起来,又再跌倒,鲜血从耳孔中流出。他高喊救命。

接下来的一星期,奥德尔被锁在一间放腌菜的储藏室里,头上和两肋满是淤伤,全是拜弟弟和父亲的工头所赐。被关起来的第二天,他的父亲来到门口,隔着门缝说:我已经把那条母狗卖到密西西比了。

奥德尔一次次用身体撞击着木门,那一夜,他像一只猎浣熊的狗一样不停地嚎叫。接下来的几日,他的狂嚎仍是时断时续,周期性地发作。

等他终于疲倦到叫不出声,父亲才把门锁打开。奥德尔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天光刺得他眼睛直眨。我相信你已经接受了教训,父亲说完向下坡的农田扬长而去,边走边用鞭稍抽打着草穗和野花。

奥德尔回房收拾起一包衣物,从父亲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取走所有能找到的现金——相当大的一袋金币和一厚沓纸钞。他又来到母亲房间,拿了一枚镶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一只祖母绿戒指、几串珍珠项链。奥德尔出到屋外,备鞍上马,朝密西西比骑去。

在战前的那几年,他找遍了种植棉花的各州,累垮了三匹马,用光了全部的钱财,但露辛达仍是渺无踪影。他从未再踏上过家乡的土地。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依然在寻找。这就是为什么,当需要靠自己赚钱的时候,他选了一个到处漫游的行当。他的生意日渐败落,从赶着马车的行商,成了如今推着车子补锅兼卖货的小贩。他已经快跌到谷底,可以想见,用不了多久,就得拉着连轮子都没有的爬犁或雪橇了,或者干脆只身背起货囊,卖些小玩意儿。

故事讲完,英曼和奥德尔发现他们已经把壶中的酒喝光。奥德尔再去他的货品袋中翻出了两小瓶成药汁,主要成分是酒精。他们坐着啜饮,过了一会儿奥德尔说,我所见过的惨事你想都想不出。他讲起自己在密西西比四处寻找露辛达,路上目睹的情状让他担心,她已经去到了另一个世界,走得可怕而血腥;还有一些事更让他害怕露辛达并没有死。有的黑奴被活活烧死;说不上因为什么小事,他们就可能被切掉耳朵和手指。他见过的最可怕的酷刑,出现在纳奇兹附近。当时他正走在河边一条荒僻的路上,忽然听到远处的树林里有兀鹰扑腾,发出凄厉的叫声。他拿起猎枪进林察看,发现一个女人被囚在用搭豆角架的木棍做成的笼子里,置于一棵弗吉尼亚栎下,树上黑压压地栖满了兀鹰。笼子上也落满了兀鹰,它们不停地啄里面的女人,已经叼出了她的一只眼珠,撕掉了胳膊和后背上许多皮肉。

当她用剩余的一只眼睛看见奥德尔,就尖叫道:快开枪打死我。但奥德尔把两管铅弹全都射到树上,兀鹰跌落满地,其它的仓皇飞走。奥德尔突然生出一种恐惧,怕这个女人就是露辛达。他走上前用枪托砸开笼子,把她拉出来放倒在地,给她喝水。他茫无头绪,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然而,不等他拿定主意,那女人已经口吐鲜血死了。他看着她,摸摸她的脚、锁骨和头发。这女人不可能是露辛达,肤色不同,而且脚的骨节很大。

奥德尔说完之后人已经醉了,坐在那里用衬衫的袖口擦去眼中的泪水。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英曼实在没有更好的话可说。

一早,英曼离开被火烧出破洞的酒馆,在迷蒙的雾气中上路了。维西很快赶了上来,一只眼睛下面被剃刀割出了一条细细的口子,还在淌血,他不停地拿大衣的袖子去擦。

——晚上受罪了?英曼说。

——她不是真想伤害我。这一刀都是因为我要她陪一夜,价钱上又不肯让步。至少我最大的担心没变成现实,她没把我的男根挥掉。

——嗯,我希望这一晚上过得很值。

——绝对。堕落不贞的女人的魅力是众口一词的,而且,我承认,我对奇异的女体有特殊的癖好。昨晚,当她脱去大内衣站在我面前,我简直惊呆了。事实上,是完全被震撼了。那一幕应该记在心里,留到老年去回忆,给一颗绝望的心增添些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