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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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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英曼循迪普河旁一条勉强可以辨认的小路前进。很快小路向下倾斜,进入一处岩石嵯峨的盆地。不久,盆地收拢变窄,成了一道峡谷。岩石壁立,树木错杂,天空只剩头顶的一线。周围一片漆黑,唯一的光亮来自天上的银河,有一段时间,他只能凭路面柔软的尘土踩在脚下的感觉,在深谷中摸索着前进。河水幽暗,只有掉过头,才能用眼角捕捉到一点水波的光泽,就如要发现特别微弱的星星,你就不能直接对着它瞧一样。

最后,经过一道断崖时,前方的路夹在一面陡坡与河水之间。山坡上巉岩交错,有土的地方星罗棋布地生着灌木;另一侧壁立如刀,最下面才是幽幽的河水。这种地形让英曼甚为忧虑,要是有民兵骑马在附近巡逻,不等他找到合适的地方从路上躲开,就会给逮个正着,而且山坡太过陡峭,危岩密布,想在黑暗之中不声不响地爬上去也不可能。在这里和骑兵对抗,实在是非常不利。还是加快速度,赶紧把这条大地上的伤口甩在身后为妙。

英曼忍住疼痛开始小跑,过了一会,突见前头出现摇曳的光亮,好像就在这条路上。他放慢脚步向前走去,很快就看出是一个头戴宽边礼帽的男人,手持松木条扎成的火把,站在路当间。火把冒出浓烟,在他身周洒下一圈黄光。英曼悄悄地靠近,最后在一块大石头旁边站定,离对方还不到十码。

那人穿一身黑衣,一件白衬衫。他牵着一匹马,牵马索套在马脖子上。借着亮光,英曼只见马背上驮着像一捆白亚麻布似的东西,软软的垂下来,看不出眉目。正打量间,那人坐了下来,双膝翘起,用一只胳膊抱住,另外拿火把的那只手向前伸出,胳膊肘支在两个膝盖中间,稳稳地举着火把,就和放在壁烛台上一样牢靠。他的头垂下来,帽檐碰到伸出去的胳膊。就这样,在火光映照之下,他蜷缩成了黑色的一团。

他拿着火把睡觉,英曼想,用不了多久脚就会给烧着。

但那人此举并非意在打盹,只不过是个绝望的姿态而已。但见他抬起头,望着马发出一声悲吟。

——上帝啊,哦,上帝,他呼喊道,我们曾经生活在天堂一样的世界里!

他坐在地上,身体左右摆动,又说了一声:上帝,哦,上帝。

怎么办?英曼暗忖。路上的又一个绊脚石。不能回头,绕不过去,也不能整夜呆鸟一样傻站在那儿。他掏出手枪举到面前,借着火把的微光检查弹药。

英曼刚要行动,那人却站了起来,他将火把在土里插牢,然后直起身走到马的另一侧,费力地搬马背上的包袱。马不安地移动着身体,耳朵支棱着,下眼皮上方的一圈眼白历历在目。

他把包袱搬下来扛在肩上,然后略为趔趄着从马后走开。英曼此时方看出,他扛着的是个女人。她一只胳膊无力地悠荡着,蓬乱的黑发曳在地上。那人扛着她走到火把的光圈之外,几乎看不见了,但照他的方向,明显是走向悬崖,可以听到他在黑暗中边走边抽泣。

英曼跑过去,抓起火把,然后扬手向哭声响起处轻轻一抛。火把坠地,光亮所及之处,照见那人正站在危崖边缘,女人抱在他的怀里。他想看清这出其不意的火光到底从何处飞来,但身上的重负让他只能一点一点挪动脚步,慢吞吞转过身,面对英曼。

——放下她,英曼说。

女人扑通一声落在那人脚前。

——那是什么鬼手枪?那人说道,眼睛紧盯着两个相差悬殊的大枪管。

——离开她,英曼说,往前站,让我能看见你。

他从女人身上跨过,朝英曼走过来,低着头,让帽檐遮挡火把的光芒。

——最好马上给我停下。英曼不想让他靠得太近。

——你是上帝派来阻止我的信使,那人说着又前走两步,然后跪倒在路上,身体向前一扑抱住英曼的双腿。英曼用枪顶住他的头,手指在扳机上逐渐加劲,直至他能感觉到击火的各个金属部件已经全部受力,蓄势待发。但这时那人抬起头,火把仍然在地上烧着,映着火光,能看见他面颊上滚动着亮晶晶的泪珠。英曼动了恻隐之心——反正他也不太可能忍下心来一枪毙了他——只是用长长的枪管在那人的颧骨上不轻不重地打了一下。

那人四肢摊开,仰面倒在路上,眼睛下面浅浅地划了一道口子。他的帽子已经掉了下来,露出齐肩的黄色卷发,上面涂了头油,前额朝后梳的部分光滑锃亮得像个苹果。他用手指摸了摸伤口,看了看血。

——这是我该受的,他说。

——你该受的是死,英曼说。他向躺在悬崖边上的女人看去,她一直没有动弹。没准我还会觉得有必要杀死你呢,英曼说。

——别杀我,我是上帝的子民,那人说。

——人家说我们都是,英曼说。

——我的意思是传教士,那人说,我是一个牧师。

英曼想不出如何回答,只是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牧师又从地上跪了起来。

——她死了吗?英曼问。

——没有。

——她怎么了?英曼问。

——没什么。她怀了孩子,再加上我给她吃了点东西。

——什么东西?

——我从一个小贩手里买的一小包药粉。他说能让一个人昏睡四小时。我给她吃完药到现在已经两个来小时了。

——你是孩子的爹?

——这还用问。

——没和她结婚,我猜?

——没有。

英曼走到姑娘身体向外靠近悬崖的一侧,蹲下身,用一只手抬起她披散着黑发的脑袋。她还在呼吸,鼻孔发出轻微的哨音。她的脸因为没有知觉而显得松弛,火把在她的眼窝以及面孔的凹处留下丑陋的阴影,但英曼还是能够看出,她醒来时可能自有一番动人之处。他把姑娘的头放回到地上,站起身。

——把她放回马上,英曼说着走到一旁,用枪指着那个男人。那人的眼睛就没离开过枪口,他马上跳了起来,奔到姑娘旁边,蹲下身吃力地把她从地上抬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到马跟前,将她搁到马背上。英曼暂时把手枪举到眼前,在火光中观赏它的轮廓,想着他是多么喜欢这种感觉,一把枪,就可以让一个简单的要求蓦然变得那么紧迫,不可轻忽。

——现在呢?那人将姑娘放好后问道。他似乎因为有别人拿主意而松了一口气。

——别讲话,英曼说。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由于缺乏睡眠和跋涉的劳累,他的思维已经变得模糊而迟钝。

——你是从哪儿来的?英曼问。

——不远的地方有个村子,那人说着用手沿路向前一指,正是英曼要去的方向。

——你在前面带路。

英曼捡起火把扔下悬崖。传教士站在那里,看着火把的光亮越来越小,沉没到黑暗之中。

——这里还是迪普河吗?英曼问。

——人们是这么叫的,牧师说。

他们向前走去。英曼一手端枪,另一手牵着马。牵马索是根很粗的麻绳,绳头有好几英寸缠着铁丝以防磨散。他抓绳子的时候,不小心拇指被扎破出血了。英曼一边走一边用嘴吮扎破的拇指,心想,要不是碰巧撞上了自己,那姑娘就会变成漂浮在黑色河流中的一片白色,她的裙子在身体周围像钟一样展开,而这个牧师则站在悬崖上说着:沉下去,沉下去。英曼揣测着,那将完全是另一番光景。

路很快开始上升,越过一个山脊,然后在低矮的山丘间迂回,河水已经被甩在身后。月亮升了起来,照出一片辽阔的土地,大片大片的树林被烧掉准备种田,但除了点一把火之外,任何费力的工作尚且付诸阙如。故此展现在英曼眼前的,仅是矗立着一排排黑色树干的焦土,一直伸向天边,上面被河水冲出道道沟壑。已经被烧成木炭的树干在月光下发出熠熠的幽光。英曼环顾周围,心想,跟我的家乡相比,这里简直就是另一个星球。

猎户座已经完全从东方的地平线上升起,英曼由此判断时间早已过了午夜。那伟岸的猎手兼勇士当空而立,像发自天空的一个谴责,指出你的无能。猎人腰带已经扎紧,武器举起,正准备进击。如果说从姿势就可看出性格的话,他肯定有着十足的自信。每个夜晚都一无窒碍地快速向西行进。

让英曼觉得欣慰的一件事是,他能够说出猎户座最亮的那颗星的名字。在弗雷德里克斯堡战役的那天晚上,他曾对一个田纳西的小伙子说起此事。当时,他们坐在石墙后的沟沿上,天上燃起的赤芒已经消散,群星璀璨。夜晚干冷异常,他们连头带肩裹着毛毯。没有风,呼出的缕缕哈气悬在面前,像行将离去的鬼魂。

——真冷,你舔一下枪管,舌头就会给粘住,那小伙子说。

他把他的埃菲尔德式步枪举到面前,朝枪管上呼气,然后用指甲去刮结在上面的霜。他看了看英曼,又来了一遍,然后伸过手指头给英曼瞧。英曼说看见了。小伙子朝两脚中间吐了口唾沫,俯下身看它会不会冻住,但沟底太暗,看不出结果。

在他们前面,倾斜的战场向下延伸到远处的村庄与河流。凄惨的景象如同一场恶梦,似乎这片土地被按照一个可怕的模子重新铸造了一遍,尸横遍野,在炮火的轰击下满目疮痍。一个人干脆称其为新地狱。那晚,为了把注意力从可怕的战场移开,英曼望着猎户星座,说出了那个他所知的名字。田纳西小伙儿抬眼瞧着那颗星星问,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是叁宿七?

——我从一本书里看到的,英曼说。

——那么说只是我们给它取的名字,小伙子说,不是上帝给的名字。

英曼想了片刻说,你怎么能知道上帝给它取的是什么名字?

——没法知道,上帝是不会讲的,小伙子说。这是你永远不会知道的一件事。从这里我们应该明白,有时候我们就得满足于自己的无知,那就是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带来的结果,说着他的下巴朝残破的战场一抬,很明显,他甚至认为,那地方连让他厌烦地挥手指一指都不配。当时他觉得小伙子是个傻蛋,能知道我们自己给猎户座主星取的名字他就心满意足了,且让上帝保留自己的名字,作为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吧。但是现在,他想那小伙子对知识的观点是否有一定道理,至少是对于某一类的知识。

英曼俩人在沉默中走了一段时间,最后牧师说:你打算拿我怎么办?

——我正在想呢,英曼说,你是怎么弄到这步田地的?

——不太好说。村子里还没人知道半点风声呢。她和她的祖母住在一起,老太太年老耳背,你必须扯开嗓门喊她才听得见。所以她能轻松地半夜溜出来,在干草堆或生着青苔的河岸上寻欢作乐,直到听见天亮前的鸟叫。整个夏天,我们晚上都在树林子里钻来钻去地幽会。

——神不知鬼不觉,跟豹子一样机灵,你是这个意思吧?

——嗯,是的,差不离儿。

——你是怎么勾搭上她的?

——很平常。一个眼神,语气的一点变化,递鸡肉的时候手轻轻的接触。我们星期天礼拜仪式结束后一起坐在地上吃饭。

——这可离在干草堆里脱裤子还差着老远呢。

——是的。

——离你要把她像只瘟死的小猪一样扔到峡谷里差的就更远了。

——嗯,是的。但这事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就拿我的身份来说吧,如果被发现,我就会被逐出这个县。我们的教堂规矩很严,有些教徒只因为家里有人拉小提琴就遭到了惩戒。请相信,我为此痛苦了许多个夜晚。

——是那些下雨的晚上吧?当干草堆和河岸上的苔藓变得太湿的时候吧?

牧师闷头往前走。

——要补救有更简单的法子,英曼说。

——我找不到。

——和她结婚就是一种。

——你又把事情想简单了。我已经订婚了。

——哦。

——我现在相信当初选择做牧师是个错误。

——是的,照我看你也不适合干这一行。

他们又走了一英里,方才在谷底的那条河又出现在眼前。河岸上是个小小的村落,都是木头建筑。一座教堂,护墙板上刷着白灰,一两间店铺,还有一些人家。

——我们要做的,英曼说,是把她放回自己的床上,就好像今晚什么都没发生过。你有手帕吗?

——有。

——把它揉成团塞进嘴里,然后趴在地上,英曼说。牧师照他的吩咐做了,英曼把牵马索末端的铁丝解下来,走到牧师身边,单膝跪在他的背上,将铁丝在他的头上绕了五六圈,然后拧紧。

——你要是叫唤,英曼说,把人都引过来,你就会把一切推到我身上,到那时候,我可就百口莫辩了。

他们走进村子,一开始狗叫了起来,然后,认出是牧师,并且对他的夜间游荡已经习以为常,就不再出声了。

——哪间房子?英曼问道。

牧师向路前方一指,然后带着英曼穿过村子,走到一小片杨树跟前。树林里有一个刷成白色的小板条房,只有一间屋。牧师对着它点了点头。他的面孔被铁丝缠着,嘴角拉到后面,看上去像一直在笑,而这个表情与英曼的心境实在不协调。

——去靠到那棵小杨树上,英曼说。他把牵马索从马脖子上解下来,绕着牧师的脖子将他绑到树上,另一头绕过他的肩膀,将他双手反绑在背后。

——老老实实在这儿站着,咱们就都能保住命,英曼说。

他把姑娘从马背上抬下来,在胳膊上略为调整了一下姿势,一只手擎着她的腰,另一只手臂抬着她柔软的双腿。她的头靠在英曼肩膀上,向前走的时候,头发在他的胳膊上擦过,轻柔得像一阵呼吸。她发出低低的一声呻吟,像一个人在睡眠中偶尔做了一个简短的梦。她是如此无助,躺在那里,甚至连抵御侵犯的知觉都没有,暴露在所有危险之下,能保护她的,只有这个无常世界中罕见的一点善意。我还是应该宰了那个混蛋牧师,英曼想。

他抱着姑娘走到房前,将她放在台阶旁的一片艾菊中,然后走上门廊,从窗户往里看。屋内很昏暗,壁炉内仅剩一点余火。一个老太太睡在壁炉边的一张垫子上。她度过了如此漫长的岁月,竟至到了一种接近透明的程度,皮肤的颜色好像羊皮纸,感觉上,如果英曼把她提到火前,简直可以透过她的身体读东西。她嘴巴张开发出鼾声,在炉火余光的照射下,可以看见她只剩下四颗门牙,上面两个,下面两个。像兔子。

英曼试着推了推门,发现并没有闩上。他探头进去,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了声,嗨。老太太鼾声如故。他拍了两下手,她仍没有反应。没问题了,英曼想,迈步走进屋内。壁炉旁放着一只盘子,上面有半片玉米饼和两片煎猪肉。英曼把它们抓起来放进自己的干粮袋。屋子离壁炉较远的一头还有一张空床。应该是那姑娘睡的,英曼想。他走过去把被子掀开,然后回到屋外,驻足凝望那个黑头发的姑娘。她穿着白裙子躺在那里,就像黑色地面上的一小片亮光。

他把姑娘抬进去放到床上,给她脱下鞋子,将被子一直拉到下巴。之后,他寻思了片刻,又拉下被子,把姑娘翻个身,让她侧面躺着。因为英曼想起来,有一次他们团的一个小伙子喝醉了,仰面朝天睡死过去,如果不是有人看出不对,把他踢翻过来,他就被自己吐出来的东西憋死了。这样她就能活着在早晨醒来,头疼欲裂,想不出是怎么回到自己床上的。她能记起的最后场面,是在一个干草堆里与牧师胡天胡地。

这时,炉膛里噗的一声,木棒松动了一下,更有利燃烧,光芒一时大盛。姑娘睁开眼睛,转头直盯着英曼。火光中,她面孔发白,披头散发。她似乎惊恐中带着困惑,张开嘴像是要尖叫,但并没有发出声音。英曼俯身向前,伸手轻抚她的额头,把额前的乱发拨到后面。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劳拉,那女人说。

——听我说,劳拉,英曼道,那个牧师并不是上帝的代言人。谁都不是。现在继续睡觉,早上醒来,你会发现我只不过是你的一场大梦,一个督促你摆脱他的梦。牧师对你不怀好意。你一定要记住。

他伸出两根手指,用指尖合上姑娘的眼睛,就像为死人阖上眼皮,以免他们看见恶像,英曼曾见人这样做过。姑娘在他的触摸下松弛下来,又睡着了。

英曼离开姑娘,回到外面。牧师还在树上绑着,英曼走过去,此时,他真想拿出刀子将这个人劈了,但最终只是探手到背包中一阵翻腾,拿出纸笔和墨水。他找到杨树间一块有月光的地方,借着蓝色的清辉,大略地写下经过。没动脑筋去斟字酌句,只是把他所知的一场谋杀未遂事件用一段文字简述一遍。写完后,他把纸别在一根树枝齐头高的地方,正好让牧师够不着。

牧师看着英曼,当他想明白英曼的目的时,马上变得紧张不安,极力拧动身躯,却苦于脖子被勒住,无法挣脱。他伸脚来蹬英曼,已经猜到英曼写的是什么了。

他的嘴里堵着手帕,被铁丝捆住,用尽力气,也只能发出一阵吱吱呜呜的声音。

——你是想忏悔吗?英曼说。

——呃!

英曼拔出手枪顶在牧师的耳朵上。他把击锤搬到后面,将切换杆向下一拨,使撞针对准靠下的枪管。你只要大声说一个字,脑袋就没了,英曼说。他解开铁丝,牧师把手帕吐出来。

——你毁了我的生活。

——你别赖我,英曼说,我不想管闲事,但我也不愿意整天悬着心,不知道过一两个晚上,你会不会又把她搭在马背上,带回那个黑暗的峡谷。

——那就开枪吧。现在就打死我然后把我吊到树上。

——别以为你的建议没有吸引力。

——你这么害我会进地狱的!

英曼把湿乎乎的手帕从地上捡起来,硬塞回牧师的嘴里,重新用铁丝捆住,然后大踏步上路。背后传来哼哼唧唧的呻吟声,越来越弱。那是被堵在嘴里的诅咒和咒骂。

夜晚剩余的时间里,英曼竭力加快脚步,想尽快远离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当晨光终于在身后像一泡黄脓一样亮起时,他已经走进了一片起伏的丘陵地带。他累得精疲力竭,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也无从得知一夜的奔波才不过走了12英里,因为感觉上像是一百英里。

他停止前进,走入树林,用枯枝败叶堆起一个地铺,然后背靠一棵大树坐下来,开始吃从那个女人家里拿出来的玉米饼和肥猪肉。他躺在地上睡了大半个上午。

英曼醒来,透过松枝,看着头顶蓝色的天空。他取出手枪,用布擦拭并检查弹药,然后拿在手里做伴。英曼所拥有的是一只勒马特左轮,并非早期的劣质比利时产品,它的枪管上打着伯明翰出品的印记。那是在彼得斯堡战役,英曼刚把它从地上捡起来别进腰带,就负伤了。此后,在混乱狼籍的战地医院,在乘坐挤满伤兵的火车南下去往州首府的途中,英曼一直枪不离身。这只枪尽管外形奇异,失之过大,且各部件比例不均,却是现今最可怕的随身武器。它的旋转弹膛大得像一个拳头,装九发点四零口径的子弹。但它最主要的、标志着手枪样式独辟蹊径的新走向的特色是:主枪管下另有一根又粗又大的猎枪管,弹膛绕之旋转,只装一发猎鹿用的大号铅弹或重型霰弹,作为近战中临危救命的杀手锏,一枪打出去,就像朝敌人射出了一片铅制的大鸭蛋。勒马特左轮尽管个头很大,却相当称手,枪身结结实实,浑然一体,像一个大铁块。拿枪在手,想着它能为你做的事,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踏实平静的感觉。

英曼轻抚弹膛和枪管,回想在村中与那三人的搏斗、渡河,以及后来遇上的牧师,想着是否每一件事,他都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他希望少惹麻烦,不掺和到别人的烂事中去。他既想躲到树林中,远离任何道路。像一只猫头鹰,或一个鬼魂,只在黑暗中行动。同时又有另一种冲动:将大手枪明晃晃地在屁股上一挂,竖起黑旗,摆出杀无赦的狠劲在光天化日之下赶路,对所有不来招惹他的人以礼相待,谁要是想找麻烦就跟他斗到底,让怒火做向导,击退一切障碍。

战争之前,英曼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一旦入伍,却很容易就适应了战争。他相信,这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像有的人能用木头雕出小鸟,有的人会弹班卓琴,而牧师则长于辞令。你自己的意愿根本无关紧要,决定一切的是神经的构造,是否能让你在战斗中双手敏捷,头脑镇定,而不至于变得呆头呆脑,做出各种错误的判断,不管它们是否致命。此外,再加上一个在近身肉搏中杀敌致胜的强健体魄。

未时将尽,英曼从树阴下离开,想尽量多赶些路。但只走了一个小时,就累得几乎迈不动步了,每一抬脚,都要费尽千辛万苦。这时,他瞧见前方小路被河切断的地方站着两个人,虽然相隔甚远,也能看出是两个奴隶,因此英曼也就懒得再躲到树林里,而是继续朝前走。那两人站在河津旁,其中一人捧着一大抱支豆角架的杆子,另一人正用脚猛踢一口在泥水中打滚的红猪,可是猪根本无动于衷。他只好抄起一根豆架杆,对着猪用力猛戳,那猪这才极不情愿地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两人经过英曼时脱帽致意,说:您好,老爷。

英曼虚弱已极,有一瞬竟很不得自己是一口大红猪,躺在泥里打滚,直到某个人拿根豆架杆来戳他。但他还是脱下靴子涉水到对岸,然后从路上离开,沿河向下游走去,打算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煮点玉米粥喝。但这时风向一变,从下游某处送来真正饭菜的香气。

他像只熊一样,头向上仰起,眨着眼睛,鼻子不断嗅着,跟着空气中的肉香,很快就在河流转弯处看到一个营地:一辆大篷车,若干匹马,白桦林中还有一些尖顶灰帆布帐篷。英曼藏在灌木丛后面,看着营地里的人们忙来忙去。这些人五花八门,几乎会集了所有不同的肤色。英曼猜他们和自己一样,也是些亡命天涯的流浪汉。卖艺的人、逃避兵役者、爱尔兰的吉普赛马贩子,全都聚到一起成了个大杂烩。马散放在四周,吃着树下的高草,有的神气十足,有的却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沐浴在身后下午的金色阳光之中,这些马在英曼看来都很漂亮——马颈低垂形成的优雅弧度,距毛上方薄薄的皮肤下突显出的胫骨。英曼猜它们是给马贩子藏匿在此的。马在战场上死得太多,现在已经非常难得,价格也高得让人咋舌。军方派人四处收马,但几乎是一个子儿不给。英曼略有些动心,希望自己能有钱买一匹长腿骟马,骑上去按辔徐行,告别步行者的身份。但他没那么多钱,再说,有一匹马在身边,就很难隐藏行迹。这么大的一个东西要藏起来可不容易,况且它还不会乖乖合作。因此,这个美梦想想也就算了。

或许这些流浪者会对他有一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英曼想到这里便走进营地,让两只手空着,一目了然地垂在身侧。吉普赛人对这位不速之客表现得很大方,但英曼知道,如果有机会,他们就会把他的东西偷个精光。他们正在用小火炖一铁锅汤,里面有兔子、松鼠、一只偷来的鸡、各种顺手牵羊弄来的蔬菜,主要是卷心菜,汤的颜色很深。大块大块涂了糖蜜的南瓜在一只铁炉的碳火上烤着。一个女人,穿着和被面一样用花花绿绿的布头拼起来的裙子,用勺子把食物盛到英曼的铁盘上,然后又忙着在一个平底锅里用猪油炸玉米饼。当她舀动热油时,饼发出一阵劈啪的脆响,像远处战场传来的枪声。

英曼倚在一颗树上,边吃东西边向周围观望。潺潺的河水在石头上流过,兴起涟漪阵阵;一棵白桦树率先现出秋意,鲜亮的黄叶在微风中簌簌颤动;营地上炊烟袅袅,透进一束束的阳光;圆木上坐着一个人,正用自制的“烟盒小提琴”弹着吉格里尔舞曲;孩子们在河边的浅水中嬉戏;另一些吉普赛人在忙着料理马匹,一个男孩用玉米棒子芯蘸着桶里的钾碱草木灰水,给一匹老母马擦身,遮盖她的灰毛,之后又拿一根细小的鼠尾锉帮它清理牙齿。英曼眼看着它一下年轻了好多。一个女人把一匹高大的枣红马栓在白桦树上,先将其制住,然后把灯油洒在它的蹄楔上,点火去烧,不然它走起来就会一瘸一拐的。跗节肉肿、胃蝇蛆病、肺气肿,所有的问题都一一得到治疗,或被掩饰起来。

英曼从前与吉普赛人打过交道。他觉得这些人类中的掠食者有着一份难得的诚实,他们坦然承认,只要一有空子可钻,就决不放过。但在这个宁静的山沟,他们从表面看来却是与世无争。战争的结果如何与他们毫无干系。不管哪方获胜,马总是有人要的。这场较量在他们来说,无非是生意上的暂时妨碍而已。

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英曼一直与吉普赛人呆在一起,饿了就从锅里舀一勺汤喝。他睡了一觉,听了一会小提琴,又去看一个女人用花草茶的叶片算命。不过,当她提出要帮英曼也算算未来时,他却谢绝了,心想,让自己丧气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下午将尽,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到马群中,给一匹灰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她年纪不大,穿着黑色长裙,上面罩着一件男人的毛衣,容貌甚美。不知是她的黑发,或是举止,还是她纤细的手指,使英曼一时间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抓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咬在嘴里,露出洁白的大腿。她翻身跨上母马,骑到河边,过河处水很深,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打了几次滑。它后臀用力,挣扎着上了岸,后背和肚子上水流如注,女人的衣服也一直湿到臀部。她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到马脖子上,黑发垂下来,与黑色的鬃毛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上到平地,她两脚后跟一磕马肚,在开阔的树林中疾驰而去。这是一幅让英曼激动的欢快画面,他为有幸目睹这一幕而心怀感恩。

向晚时分,一些吉普赛小男孩用桦树枝削成梭枪,去一个水泡子里叉青蛙,逮到满满一桶。他们切下青蛙的腿,用棍子串起来,在胡桃木碳火上烧烤。这时,一个男人找上英曼,他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自己说是跟别人换到的。那人并不太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酒,却想卖个高价。英曼数出一些钱将其买下,喝着香槟吃了一盘青蛙腿,权充晚餐。这两样东西搭配起来滋味还满不赖,但对一个像他这么饿的人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

他在营地里四处转悠,踅摸着再弄点东西吃,最终走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这是一个耍把式卖药的表演团。帐篷旁边坐着一个白人,瞧见英曼,就走上前来问他有何贵干。这人瘦高个,看来已经有一把年纪,眼袋发白,头发还是染黑的。他似乎是这里的头儿。英曼问可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不成问题,但吃饭还要等上很久,因为他们得趁天还没黑练练功夫,英曼不妨先坐在一边瞧着。

片刻后,他早前见过的那个黑发女人从帐篷里出来,英曼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挪不开了。他仔细观察她对那男人的神情态度,试图猜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他以为两人是夫妻,后来又觉得不像。他们竖起一块木板,女人在板前站定,那男的开始向她扔飞刀,刀刃擦身而过,颤巍巍地钉在木板上。英曼想,单凭这一手,就足以引来一大群人看热闹了。可是他们还另有噱头:一个高大的埃塞俄比亚人,生着花白胡子,身穿紫色长袍,一副帝王派头,号称年轻的时候是非洲之王。他弹起一件类似班卓琴的乐器,简直能让死人起来跳舞,尽管他的琴只是用一只葫芦做的,而且只有一根弦。此外,演出团里还有几个来自不同民族的印地安人:一个佛罗里达的西米诺尔人、一个克里克人、一个爱科塔的切诺基人和一个雅玛西女人。他们在表演中承担的任务是讲笑话、敲鼓、跳舞、唱歌。大篷车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药瓶,每种药都专治某一病症:癌症、肺痨、神经痛、疟疾、恶病质、中风、痉挛、抽风。

天黑以后,他们招呼英曼一道吃晚饭。所有人都在火旁席地而坐,吃着大块带血的牛排和用咸肉油煎的土豆,没被土豆吸尽的油汁就拿来拌野菜。埃塞俄比亚人和印地安人也与众人一起进餐,好似大家都是同一肤色,一律平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谁都是想说就说,不必请示,也没人拦阻。

吃完后,他们都拿着各自的盘子蹲到河边,用河里的沙子擦洗干净。之后那位年长的白人在做饭的炭火上加添枯枝,根本不考虑节省柴火,把火一直烧到肩膀高。一个酒瓶在大家手中传来传去,众人围坐在地,给英曼讲起漫漫旅途中发生的各种故事。他们说,流浪的生活自成一体,道路是一个单独的国度,不受任何政府的管辖,只受自然法则制约。它唯一的特性,就是自由。他们的故事中充满了穷极潦倒的惨况和意外之财的惊喜,他们打牌赌博,参加卖马会,因天下傻瓜之多而振奋;他们讲起怎样从法网下脱身而出,怎样与各种灾难擦肩而过;在做买卖的时候被他们坑过的笨蛋,萍水相逢的聪明人,以及他们那些经常自相矛盾的智慧;什么地方的人容易上当受骗,什么地方的人阴险歹毒;他们彼此提醒驻扎过的某一处营地,以及在那里吃了什么东西。大家一致认为,最好的是数年前呆过的一个地方,有一条相当大的河,从他们扎营的石壁下直接涌出,他们也同意,再没吃过比在那个断崖的阴影中烹制出的更好的炸鸡。

过了一会儿,英曼已经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一心只想着那女人在火光中是多么美丽——她的头发被火照亮,她的皮肤洁白细腻。正神不守舍间,那个白人突然冒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他说某一天,世界的秩序会发生改变,到那时人们说奴隶这个词,只是为了做个比喻。

夜已深,英曼拿着他的包裹,走进营地外的树林,在地上放好铺盖躺下来,耳中尚能依稀听到琴声和人们说话的声音。他翻来覆去无法成眠,只好点起一截蜡头,把剩下的酒倒进铁杯,然后从背包中取出卷成一筒的《旅行笔记》。他把书随手翻开,读完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又掉头重读一遍。里面谈的是一种不知名的植物,英曼仅能看出,它应该类似于杜鹃:

这种灌木生长在高大树木稀疏的开阔高地上,形成萌生的树丛或小片的树林。主茎为许多出条,从根部或直立的根茎上发出,高约四、五、六英尺不等。靠近出条的顶端又进一步生出分枝,与主茎略成一定角度,也近乎竖直。主茎上生有中等大小的椭圆形带尖的全缘叶,几乎笔直地立在短短的叶柄上,叶片成浅黄色或黄绿色,质地结实,两面皆光滑闪亮。主茎顶端的细枝末梢为长而稀疏的白色圆锥花序或穗状花序,花瓣为五片,形状细长。

好半天,英曼一直在琢磨这句话,自得其乐。他首先反复阅读,直到每一个字都深深地印在脑海里,不然他的注意力就会在一个个词组间跳跃,留不下一点痕迹。之后,他开始在心中描摹背景,一片开阔的高地树林,为它补齐全部的细节:那里生长的各种树木,在枝头栖息的鸟儿,树下生长的蕨类植物。当画面已经清晰定型之后,他才最后在心里构想这种灌木的模样,模拟它的全部特征,直到它活生生地呈现在自己眼前。诚然,他想像出的这种灌木,与已知的任何植物都大相径庭,且颇有些希奇古怪。

他吹熄蜡烛,将身体裹紧,小口啜饮剩下的香槟,准备睡觉。但心思却飘到那个黑发女人和那个叫劳拉的姑娘身上,他抱着劳拉,她的大腿在他的胳膊上,是那么柔软。接着他又想到艾达和四年前的圣诞节,因为那天晚上也有香槟。他头靠着树皮,喝了一大口酒,回想起炉边的一幕,艾达坐在他的腿上,那感觉至今难忘。

一切已经恍如隔世。他记得她在自己腿上的重量,她的柔软中隐藏的骨头的坚硬。她靠在他胸前,枕着他的肩膀,头发散发出熏衣草的芬芳和她自己的味道。她要坐起来,却被他抓住双肩拉了回去。他触摸到艾达肩上的肌肉和突出的关节,想环绕双臂紧紧抱住她。可是她撮唇长呼一口气,站了起来,抚平裙子上的褶痕,抬手把在前额上散开的碎发拢到后面。她转回身向下看着英曼。

——唔……她说。

英曼探身拉过她的手,拇指在她的手背上捻过,她的掌骨在压力下像琴键一样根根滑动。然后他把她的手翻过来,捋直手指,不让她把它们收拢捏成拳头。可以看到她手腕上弯曲的暗蓝色血管,他在那里轻轻一吻。艾达慢慢把手抽了回去,低头茫然地看着自己的掌心。

——那上面没有秘密,没有任何我们能读懂的东西,英曼说。

艾达放下手说,那是一个意外。然后就走开了。

记忆终于远去,英曼睡着了。他做了一个真切一如白天的梦。和现实中的世界一样,他梦见自己躺在一片阔叶林里,树枝经过一个夏季的生长,分明已经倦怠,再过几周就要变黄,凋落,步入秋天。他从《旅行笔记》中读到并想像出来的那种灌木,夹杂生长在树林里,开满了五角形的鲜花,疑真似幻。细雨透过浓密的树叶洒下,在地上流动,水薄如纸,甚至不能湿透他的衣衫。艾达在树林中出现,缓缓向他走来,细雨般轻柔缥缈。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头和肩膀用一块黑布裹住,但从眼睛和走路的姿态,英曼知道她是艾达。

英曼想不出艾达怎会来到这里,但他抛开心头的疑惑,站起身,伸出双臂,只想把艾达拥入怀中。连续三次,艾达从他的手臂间逸出,烟雾般虚幻、缥缈、迷蒙。当英曼第四次伸出手,她终于站定,英曼将她牢牢地搂在胸前,真切而实在。他说,我跋山涉水只为找你。我再也不让你离开。永远不。

艾达看着他,把头巾解下来,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同意,尽管她一个字都没说。

英曼被清晨的鸟鸣唤醒。梦中艾达的身影依然占据着他的心头,不愿离去,英曼也正舍不得它就此消失。草上的露水很重,太阳已经升到树巅,英曼起身穿过树林,营地已经空无一人。大篷车旁边的火早就熄了。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那些卖艺人真的存在过,除了一大片黑色的灰烬,和地上被大篷车的车轮碾出的两道平行的车辙。英曼虽因未能和他们道别而心中怅然,但接下来的一整天,他走在路上,心情畅快了许多,全是因为他在黑夜中被赐予的那个清楚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