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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红花花剑》第二十七回 明身世母女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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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蓝秀已是心乱如麻,全没了主意。
  她强忍着眼泪道:“陶总管,你看我该怎么办?”
  陶林毫不迟疑的道:“既然夫人已无母女之情,必欲置庄主于死地不可,小姐也用不着顾虑太多了,马上去找庄主要紧,也许还能救他一命。”
  “可是到哪里去找呢?”
  “既然庄主在鄢陵重伤,他行动不便,必然不会离开鄢陵太远。”
  蓝秀犹豫了半晌,已下定决心,语气十分坚定地道:“我决定现在就动身到鄢陵去。”
  陶林颔首道:“对,事不宜迟,只恨我刀伤尚未痊愈,不能随小姐一起行动。”
  蓝秀幽幽一叹道:“你本来就该留在庄上。”
  绝代紧跟着道:“那就由我随小姐去。”
  陶林摇摇头道:“你去不妥。”
  “有什么不妥?”
  “夫人会怀疑事情是你告诉小姐的。”
  “可是夫人并不知道我听到了他们的秘密。”
  “夫人机智过人,岂是你可以比得的,小姐不去寻找庄主,也许可以瞒得过她,你若随着小姐一起走,那等于不打自招了。”
  蓝秀也觉得陶林的话有理,忙道:“你不必去啦?太多反而不便,留在庄上照顾陶总管要紧,我现在就动身,你们也该回去休息了。”
  陶林站起身来,关切的说道:“小姐一路千万留心,不可大意,若查不出庄主下落,最好早些回来,咱们再好好商议下一步该怎么做。”
  陶林和绝代两人走了之后,蓝秀立即佩起了长剑,并且随身携带了几张银票,便匆匆出了住处。
  刚跨出大门,她忽然心中一动,竟想到要回去见百花夫人当面把话说明。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母亲竟然置自己于不顾,连唯一的女婿也要置之死地,怎不令人痛心,不管如何,她也要问上一问。
  来到跨院门前,只见刘天残正在一棵槐树下。
  此时一更已过,不消说此人是在负责巡夜。
  蓝秀并不理睬,正要推开大门,刘天残拐杖一点,一掠数丈,早跃了过来道:“蓝姑娘可是有什么事?”
  若是在以往,蓝秀自然会过来依礼相见。
  但此时此地,她早已失去了这种耐性,不由冷哼一声反问道:“废话,没有事我会来吗?”
  刘天残两眼翻了几翻,凶光闪射,嘿嘿笑道:“对不起,夫人有令,一更过后,谁也不准进去。”
  蓝秀一整脸色,喝道:“放肆,你要看清楚我是什么人!”
  刘天残哼一声,冷冷说道:“在下当然看清楚了你是小姐,可惜的是就算小姐也不能例外。”
  “我偏要进去,你想怎么样?”
  “那就只有按夫人的令谕行事,格杀勿论!”
  蓝秀霍地抽出了长剑,面色一寒,叱道:“狗仗人势的东西,你敢拦阻,只管上来试试!”
  刘天残本来用的是一口四尺多长的厚背鬼头刀,此刻因左腋下撑着拐杖,不适用笨重兵刃,已换了一柄薄刃单刀。
  当下,单刀一掠,直向蓝秀斜肩带背砍去。
  蓝秀没料到他真敢动手,一咬牙,一道银光暴起,长剑硬是迎向刀锋。
  刀剑一接,响起一声金铁大震。
  火星迸飞之下,刘天残当场被震退五六步。
  蓝秀久未与人动手过招,也感虎口一麻。
  刘天残站稳之后,拐杖一点,早已反扑回来。
  他凭恃着拐杖甚长,人在空中,拐杖一记“泰山压顶”之势,挟着一缕劲风,疾袭蓝秀上盘。
  蓝秀冷叱声中,长剑硬是又迎了上去。
  “咔喳”一声,刘天残的拐杖生生被拦腰削断。
  岂知刘天残在出拐的同时,右手单刀也一招“乌龙穿塔”而出,倏忽之间刺向蓝秀的前胸。
  蓝秀娇躯疾偏,不待剑势收回,变招为“流星赶月”,再迎向刀锋。
  刘天残拐杖已断,单刀又被磕回,一时站脚不住,“咚”的一声,身不由己的仰翻在地上。
  蓝秀杀机已起,此时她已无暇考虑到后果,反正事情已经闹到这种地步,索性就豁出去了。
  当下,跟进一步,手起剑落,刘天残的左臂,已被齐根斩下。
  刘天残惨呼一声,随即在血泊中晕厥过去。
  由这一剑看来,蓝秀多多少少还是有所顾忌,否则刚才那一剑是应该砍到刘天残的脖子上的。
  她刚要还剑入鞘,忽见大门呀然而开,乐无涯匆匆奔了出来。
  蓝秀乍见之下,不由一皱黛眉,不敢正视。
  因为乐无涯此时匆忙间不但穿得单薄,而且也衣衫不整,简直像从被窝里刚爬起来似的。
  乐无涯先望了蓝秀一眼,再看看躺在血泊中的刘天残,心里早明白是怎么回事,但却故作茫然的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蓝秀冷笑道:“没什么,刘天残想拦阻我进入跨院,我把他砍了,不过我想他还不至于死。”
  乐无涯哦了一声道:“蓝姐,你未免太过分了,刘天残是奉命在门外巡夜的,他不准你进来,是职责所在,你不应该杀他!”
  蓝秀道:“我已经把他杀了,你可是不服气?”
  乐无涯嘿嘿笑道:“蓝姐干嘛把脾气发到小弟身上来?你杀了夫人的人,可见你根本没把夫人放在眼里。”
  “这不是你管的事!”
  蓝秀说着横剑直往大门里走去。
  乐无涯忽地横身阻住蓝秀去路道:“蓝姐要面见夫人可以,但总得由小弟先去通禀一声。”
  “笑话,我要见我娘,何劳你通禀?”
  她不理会乐无涯,长剑一掠,再冷声道:“乐无涯,你若再敢阻挡,少不得要和刘天残同一下场!”
  乐无涯所以不敢过分发作,是因为他此刻手无寸铁,而且他深知蓝秀武功高不可测,赤手空拳拚搏等于自讨苦吃。
  蓝秀刚闯进二门,里面已响起百花夫人的声音道:“吵什么?
  可是秀儿来了?”
  只见厅堂里已亮了灯,百花夫人正坐在绵缎绣披的大圈椅上。
  蓝秀触目之下,只觉脸上一热,照样也不敢*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百花夫人穿得如此单薄,在半遮半掩的一件外衣之下,隐隐可见里面只是一层蝉翼般的轻纱,胴体各部分都若隐若现。
  百花夫人语气平淡的道:“刚才究竟为什么在外面吵吵闹闹的?”
  乐无涯早已侍立在百花夫人的身侧,他躬身答道:“娘,蓝姐硬闯进来,而且杀了刘天残!”
  百花夫人笑了笑,缓缓说道:“她是我女儿,要见我随时可以来见,你们本来就不该拦阻。”
  “可是她不该杀刘天残!”
  “刘天残有眼无珠,连我的女儿都要拦阻,他是自己找死。”
  “夫人!”
  百花夫人挥了挥手,继续道:“我们母女见了面,没有你讲话的份儿,在一旁站着别开口。”
  她说着转过脸来,语气十分柔和的问道:“秀儿,这么晚了来见我,一定有什么重要大事?”
  蓝秀道:“女儿想离开司马山庄几天,特来禀告母亲。”
  百花夫人带些不解的问道:“娘现在已经住在庄上,你还要到哪里去呢?莫非要到金陵探望公婆?”
  “女儿的确也该到金陵探望探望公婆.不过现在寻访你女婿的下落要紧。”
  “哦,娘明白了,你是要找王岚,可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大约不外在开封或鄢陵附近。”
  这句话显然使得百花夫人留上了意。
  百花夫人紧跟着问道:“他可是有讯息给你?”
  蓝秀摇头道:“他若是有讯息给女儿,女儿也就用不着出去寻找他了。”
  百花夫人若有所思地默了一默。
  随即,她笑着说道:“我想他只是一时负气出走,过不了几天就会回来,你最好还是留在庄上,品桃大会的日子已经不远了,邀柬我已代你们夫妻发了出去,这时候你实在不宜离开山庄。”
  蓝秀冷幽幽的说道:“就是因为品桃大会的日子快要到了,所以女儿才必须把他找回来。”
  “可是万一你们夫妇两人都不在,又怎么办?”
  蓝秀冷漠一笑道:“有您老人家在庄,品桃大会本来就应由娘主持,我们在不在,根本也就无所谓了。”
  百花夫人脸色一沉,道:“听你这语气,好像不希望娘住在司马山庄?果真是这样,只管直说,娘可以马上回到暗香精舍去,你放心,娘还不至于没有容身的地方。”
  蓝秀芳心一震,忙道:“女儿绝没有这意思,娘别多心,司马山庄本来为娘所有,娘要收回,随时都可收回,女儿还有金陵可去,照样不会没有容身之地。”
  百花夫人刹那间脸色变了几变,但最后还是强忍了下来。
  只听她淡淡笑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明白,在你眼中,常玉岚比娘重要,不过,依娘看来,他在外面不会有事的。”
  “娘怎么知道他不会有事呢?”
  “他在武林中一向人缘最好,而且目前又是号令武林的桃花令主,武林同道只有保护他,不可能有谁侵害他,再说他的武功,在当今之世,能胜他的,已实在找不出几个了。”
  蓝秀摇摇头道:“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如果有人处心积虑的围杀他,只怕他的武功再高也难逃活命!”
  百花夫人星眸中冷芒闪射,身子颤了一下,道:“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蓝秀不敢接触百花夫人的目光,低下头道:“女儿只是打个比方,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女儿不能做这种最坏的打算。”
  百花夫人耸眉一笑道:“果真如此,你现在去找他,不是已经晚了么?”
  蓝秀芳心又是一震,暗道:“莫非他已经……”
  百花夫人紧盯着她的脸色道:“秀儿,你可是听到了什么有关玉岚的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蓝秀凄然一笑道:“女儿方才已经对娘说过了,不曾有他的半点消息,所以这才要去找他。”
  百花夫人不动声色的道:“你既然执意要去,娘也不能过于勉强你,什么时候要动身?”
  “现在就走。”
  “天这么晚了,明天一早再走不好么?”
  “事不宜迟,迟则有变,娘该明白才对。”
  “也好,娘不耽误你的大事,走吧!”
  离开司马山庄后,蓝秀心焦如焚,披星戴月,直奔鄢陵。
  因为常玉岚既已身受重伤,她料定如果还活着,必然仍在鄢陵附近。
  到达鄢陵,天已大亮。
  蓝秀先到城内各处客栈查问。
  其实她也料定,为了逃避追杀,常玉岚纵然还活着,也不敢住进客栈,倒是很可能躲入山里民家。
  最后她找到了纪无情曾和常玉岚约定的“群贤老栈”,也找不到人,连问起纪无情的名字店里也无人知道。
  这时她想起上次纪无情杀死杨三和杀伤全老大、刘天残的那处山径,那里是去往暗香精舍的必经之路,何不再去看看。
  到达现场之后,不由她只感一阵毛发悚然。
  但见杨三和五、六名暗香精舍属下埋尸之处,坟土已被扒开,十几只野狗,正在啮食尸骨。
  野狗们居然不怕人,对蓝秀走近,照样张牙裂嘴吃它们的。
  蓝秀也不想把它们赶走,一来近前去臭气难闻,二来觉得与其暴尸荒郊,反不如被野狗吃干净了好些。
  因为不可能有人再把这些断肢残骨重新掩埋。